產生背景
1、中國部分農村經濟發展落後,教育水平跟不上,產業發展不足,許多適齡青年無書可讀、無業可就,很容易蹚入“村霸”渾水。此類人員存量較多,且處於無業游民和成為“村霸”的邊緣;
2、存在個別基層組織人員為“村霸”充當保護“保護傘”的行為。“村霸”肆無忌憚,橫行鄉里,稱霸一方,很多時候是因為“上頭有人”;
3、中國一些地方基層“兩委”班子選舉制度不健全、不透明,“村霸”拉票、賄選,或為當選“兩委”而拉攏成氣候的“村霸”、宗族勢力,從而淪為其欺行霸市的爪牙;
4、有些中國基層組織弱化,作為民間糾紛第一道防線的村調解委員會、治保會等面對矛盾糾紛不願管、不敢管;而一些村民法治觀念淡薄,面對不法侵害多數選擇忍氣吞聲,助長了“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囂張氣焰,同時也造成中國執法、法務部門無從了解相關犯罪行徑,無從查辦和治理。
表現特徵
1、橫行鄉里,稱霸一方,嚴重干擾破壞村民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
2、無事生非、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危害農民民眾利益,民眾不敢惹、鄉村幹部不敢管的;
3、倚強凌弱、強拿強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或坐地納貢、結夥哄搶的;
4、有組織、有紀律、有固定成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擾亂和危害農村社會治安秩序,嚴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
5、對鄉村幹部不滿,尋釁滋事、無理取鬧,或者依仗其家族、親屬勢力或利用其物質財富操縱農村基層組織選舉的;
6、誣告陷害,利用熱點難點、矛盾糾紛煽動民眾,操縱鬧事,破壞農村安定團結的;
7、受僱於人、充當打手,殘害無辜的。
村霸事件
侯志強事件
河北侯落鴉村原村委會主任侯志強不但毆打、敲詐村民,還用暴力威懾村長選舉,並自填選票,最終以接近全票獲勝。
侯志強以暴力掌控村莊五年,曾因故意傷害而數次服刑,鎮上的幹部稱他為“霸天”。
有村民曾因在外吃飯碰到鄰桌喝酒的侯志強而被打穿耳膜並賠償給他4000元,侯志強還曾因誰先使用聯合收割機和村民吵架後,叫來壯漢襲擊和他吵架的村民的家屬,打傷十餘人。
為了避免沒人參加選舉,票數不夠選不出村長,侯志強就讓多個手下挨門叫村民到他在飯館擺下的酒席喝酒,很多人被連拉帶扯拽去,去了就得選他,不選就會被找麻煩。同時他還私自扣留了本應發到村民手裡的選票,填上自己名字後塞進選票箱。
2012年,在他第十次去敲詐村上的養豬戶鄭潮軍一家時,被鄭潮軍用鐵鎬打死。2014年,96名村民聯名上書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要求釋放鄭潮軍,認為是侯志強主動到鄭家尋釁滋事,鄭潮軍家屬於正當防衛。
張健國事件
河南省舞陽縣澧河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健國就因“萬歲”出了名,因為在村子裡大家都這么叫他。張健國在任職村幹部初期時,工作積極,很快將澧河村由“髒、亂、差”變成了基礎設施完善的“明星村”。但之後,張健國個人慾望的膨脹,讓他以 “萬歲”自居,將處理意見的方式變成了打罵加威脅的“高壓手段”。張健國曾因與時任的村黨支部書記意見不合,在村“兩委”會上將其打傷。
2014年12月,舞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張健國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25萬元。
孟玲芬事件
河北定州市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她因毆打記者出了名,被網友稱為“最牛村主任”。自2012年以來,孟玲芬利用泉邱二村村幹部身份,組織其丈夫、兒子、弟弟、外甥等家族成員,並糾集社會人員,採用暴力及恐嚇手段,進行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濫伐林木、敲詐勒索、非法占用農用地、詐欺、職務侵占等多種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孟玲芬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
舉例:孟玲芬以一村民未交土地承包費為由,租賃鏟車鏟毀其種植的樹木,之後以同樣的名義再次僱人砍毀多種樹苗。當該村民向媒體求助後,記者、攝像師到該地了解情況,在地里錄完像後打算採訪村支書時遭到孟玲芬帶人圍堵,除搶奪記者的設備、手機外還毆打記者,甚至向記者潑灑農藥。事情發生後定州市大辛莊鎮黨委對其作出停職反省的決定,並立案調查。
2016年8月22日,孟玲芬以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職務侵占等七項罪名被定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5萬元。
懲治打擊
依法懲治
2017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充分發揮檢查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決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刑事犯罪,突出打擊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
建立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的長效機制
1、加強中國檢察、紀檢監察、公安、社會綜治的協作配合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尤其要突出打擊為其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
2、發揮檢察職能,配合中國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和換屆選舉機構共同維護好“兩委”換屆工作秩序,積極有效預防各類干擾、操縱和破壞換屆選舉的職務犯罪,杜絕“村霸”和宗族惡勢力操縱選舉;
3、加強中國基層組織建設,健全村調解委員會、治保會、民兵等組織,壯大農村社會治安力量;
4、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增強農民民眾法制觀念,促進其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權。
遼寧懲治
2017年4月,遼寧省通報5起涉及“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典型案件。這5起案件都是採取暴力、威脅或其他非法手段,有的侵占國家、集體和民眾利益,有的破壞選舉、侵蝕基層政權,有的橫行鄉里、欺壓民眾、違法犯罪,嚴重侵害農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嚴重破壞了基層政權建設和社會和諧穩定。
1、瀋陽市和平區渾河站西街道辦事處曹仲村黨支部原書記史寶權案
史寶權在任瀋陽市和平區渾河站西街道辦事處曹仲村村委會代理主任期間,獨斷專行、排除異己,土地徵收工作由他一人負責。在瀋陽市和平區“雲龍湖”大橋建設工程土地徵收工作中,與其弟弟史某某合謀,以曹仲村村委會的名義,為其弟弟出具虛假內容的土地承包證明材料,致使其弟弟在動遷中多獲得補償款。史寶權被開除黨籍,其涉嫌違法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大連瓦房店市閻店鄉薛家村村委會原主任房善財案
房善財在閻店鄉鴻潤賓館長期包租房間,聚集一些社會上有違法犯罪前科的閒散人員,以向這些人提供毒品並付給報酬的手段豢養打手,在閻店鄉街里招搖過市、橫行霸道,為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因村民張某某阻礙其修路斂財,房善財安排多名打手夜間到張某某家進行打砸恐嚇。因租種其地的老百姓未能按時向其交納土地租金,房善財便以停電威脅其生產安全。在村“兩委”換屆選舉時,房善財因有犯罪前科無法繼續擔任村委會職務,為扶持其兒子房某某當村支部書記,在村支部書記選舉前後多次威逼恐嚇他人為其兒子投票,對選舉現場進行視頻監控。在薛家村村委會選舉中,房善財為了扶持與自己親近的房某能通過選舉成為村委會主任,密謀並僱傭黎某等多人,計畫對其他參選對象進行毆打。房善財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3、鞍山市台安縣高力房鎮陳家房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薛金庫案
薛金庫因受到紀律處分被取消村“兩委”換屆候選人資格之後,指使其妻子參加村黨支部書記選舉,並進行拉票賄選和唆使不明真相的村民干擾選舉,其行為被舉報後查實,薛金庫採取縱火等方式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薛金庫被開除黨籍;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4、本溪市平山區橋頭街道辦事處房身村村委會主任佟錦彪案
佟錦彪在代理某品牌啤酒銷售期間,為壟斷市場,通過威脅恐嚇、暴力手段,打擊同行業競爭者,致使一人輕傷。打擊報復同村村民,夥同他人砍傷同村與其發生口角的村民。在房身村動遷工作中,以村委會名義開具虛假證明材料,用自己不符合回遷安置條件的倉房非法置換回遷安置房,從中獲利。利用職務便利,貪占土地補償金。在未召開全體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情況下,違規低價承包占用村集體魚塘,多次非法承包、轉讓村集體土地。佟錦彪被開除黨籍,其涉嫌違法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營口蓋州市梁屯鎮田屯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王德順案
王德順與該村村委會有關成員合謀,利用職務便利在農業保險賠償款發放過程中,侵吞國家農業保險賠償款人民幣10.5萬元。以辦理低保為名收受民眾好處費。在村兩委換屆選舉過程中,毆打恐嚇舉報人。王德順被開除黨籍;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社會反應
堅決整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向社會釋放堅決打擊“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決心,增強人民民眾的信心,對“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形成有力震懾,堅決維護農民民眾合法權益,夯實黨的執政根基,確保農村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