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任命李鳳英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李鳳英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