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東漢白馬令。因直諫漢桓帝下獄,與杜眾同日被處死。
後漢書記載
李雲字行祖,甘陵人也。性好學,善陰陽。初舉孝廉,再遷白馬令。
桓帝延熹二年,誅大將軍梁冀,而中常侍單超等五人皆以誅冀功並封列侯,專權選舉。又立掖庭民女亳氏為皇后,數月間,後家封者四人,賞賜巨萬。是時,地數震裂,眾災頻降。雲素剛,憂國將危,心不能忍,乃露布上書,移副三府,曰:
臣聞皇后天下母,德配坤靈,得其人則五氏來備,不得其人則地動搖宮。比年災異,可謂多矣,皇天之戒,可謂至矣。高祖受命,至今三百六十四歲,君期一周,當有黃精代見,姓陳、項、虞、田、許氏,不可令此人居太尉、太傅典兵之官。舉厝至重,不可不慎。班功行賞,宜應其實。梁冀雖持權專擅,糯流天下,今以罪行誅,猶召家臣榏 殺之耳。而猥封謀臣萬戶以上,高祖聞之,得無見非?西鋇列將,得無解體?孔子曰:“帝者,諦也。”今官位錯亂,小人諂進,財貨公行,政化日損,尺一拜用不經御省。是帝欲不諦乎?
帝得奏震怒,下有司逮雲,詔尚書都護劍戟送黃門北寺獄,使中常侍管霸與御史廷尉雜考之。時,弘農五官掾杜眾傷雲以忠諫獲罪,上書願與雲同日死。帝愈怒,遂並下廷尉。大鴻臚陳蕃上疏救雲曰:“李雲所言,雖不識禁忌,幹上逆旨,其意歸於忠國而已。昔高祖忍周昌不諱之諫,成帝赦朱雲腰領之誅。今日殺雲,臣恐剖心之譏即議於世矣。故敢觸龍鱗,冒昧以請。”太常楊秉、洛陽市長沐茂、郎中上官資並上疏請雲。帝恚甚,有司奏以為大不敬。詔切責蕃、秉,免歸田裡;茂、資貶秩二等。時,帝在濯龍池,管霸奏雲等事。霸詭言曰:"李雲野澤愚儒,杜眾郡中小吏,出於狂戇,不足加罪。"帝謂霸曰:"帝欲不諦,是何等語,而常侍欲原之邪?"顧使小黃門可其奏,雲、眾皆死獄中。後冀州刺史賈琮使行部,過祠雲墓,刻石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