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唐朝散文家]

李云:又名華,是李白的族叔。是當時著名的散文家,曾任秘書省校書郎,天寶十一年任監察御史。著有《含元殿賦》,此外還寫有《魯山令元德秀墓碑》碑文,顏真卿書寫,李陽冰篆額,時稱“四絕碑”。獨孤及《檢校尚書吏部員外郎趙郡李公中集序》中記載:“(天寶)十一年拜監察御史。會權臣竊柄,貪猾當路,公入司方書,出按二千石,持斧所向,列郡為肅。”可見李云為官的剛直、清正和不畏權貴。

基本信息

相關詩文鑑賞

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

長風萬里送秋雁,對此可以酣高樓。

蓬萊文章建安骨,中間小謝又清發。

俱懷逸興壯思飛,欲上青天覽明月。

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稱意,明朝散發弄扁舟。

注釋:①.此選自《李太白全集》(中華書局1977年版)卷一八。《文苑英華》題作《陪侍御叔華登樓歌》,則所別者一為李雲,一為 李華李白另有五言詩《餞校書叔雲》,作於某春季,且無登樓事,與此詩無涉。諸家注本多系此詩於天寶十二載秋,然於"叔華"、"叔雲"均含糊其辭。待考。《新唐書·李華傳》:"天寶十一載遷監察御史"。《新唐書·宰相世系表》二上:趙郡李氏西祖房景昕子仲雲,左司員外郎;叔雲,監察御史。宣州:今安徽宣城縣一帶。 謝朓樓,又名北樓、謝公樓,在陵陽山上, 謝眺任宣城太守時所建,並改名為疊嶂樓。李白於天寶十二載(753)由梁園(今開封)南行,秋至宣城。李白另有五言詩《秋登宣城謝朓北樓》。餞別:以酒食送行。校書:官名,即校書郎,掌管朝廷的圖書整理工作。叔云:李白的叔叔李雲。

這首詩是在李雲行至宣城與李白相遇並同登謝朓樓時,李白為之餞行而作。全詩辭語慷慨豪放,抒發了詩人懷才不遇的激烈憤懣,表達了對黑暗社會的強烈不滿和對光明世界的執著追求。  

寫作背景

李白於742年(天寶元年)懷著遠大的政治理想來到長安,任職於翰林院。二年後,因被讒毀而離開朝廷,內心十分憤慨地重又開始了漫遊生活。在753年(天寶十二年)的秋天,李白來到宣州,他的一位官為校書郎的族叔李雲將要離去,為餞別行人而寫成此詩。詩中並不直言離別,而是重筆抒發自己懷才不遇的牢騷、憤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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