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樂故居

所在地:揚州市區東關街357號
現狀:住宅保護完整
文保級別: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此宅為同治年間李長樂購建,占地3789.25平方米,分東、中、西三路,房屋80餘間。李長樂故居飽經滄桑,解放前就遭受損壞,解放後大部分房屋分別作過第二服裝生產合作社、木器生產合作社、皮鞋生產合作社(後改超英皮鞋廠,揚州皮鞋廠),接著轉給規劃局,規劃設計院使用。其中,東路的住宅由揚州皮鞋廠在承租期間先後於1978年、1982年兩次因生產建設需要而拆除老房子計580平方米,翻建成樓房,僅存中路門樓及二進房屋,西路三進房屋和西花廳屋構。
2007年8月,揚州市開始啟動李長樂故居修繕工程,於2007年年底前完成15戶居民的搬(拆)遷,另拆除規劃局原辦公用房4200平方米。根據修繕規劃,揚州市於2008年4月18日前完成住宅、門樓等保留建築(835平方米)的修繕和復建建築(約230平方米)的建設,即長樂客棧1號、2號樓。修繕後的李長樂故居現作為長樂客棧的重要組成部分,於今年4月16日正式對外營業,並設有專業展示館,介紹李長樂生平和中國傳統武舉文化等。
李長樂(1837-1889)字漢春,盱眙人。因作戰驍勇,擢千總,賜花翎,同治四年(1865年)賜黃馬褂。歷任湖北、湖南、直隸提督,被封為“勤勇大將軍”,死後葬於揚州七里甸附近。
李長樂故居位於東關街南側,現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大門在五穀巷內,坐西朝東,為八字形磨磚門樓。此宅為同治年間李長樂購建,占地3789.25平方米,分東、中、西三路,房屋80餘間。李長樂故居飽經滄桑,解放前就遭受損壞,解放後大部分房屋分別作過第二服裝生產合作社、木器生產合作社、皮鞋生產合作社(後改超英皮鞋廠,揚州皮鞋廠),接著轉給規劃局,規劃設計院使用。其中,東路的住宅由揚州皮鞋廠在承租期間先後於1978年、1982年兩次因生產建設需要而拆除老房子計580平方米,翻建成樓房,僅存中路門樓及二進房屋,西路三進房屋和西花廳屋構。
2007年8月,揚州市開始啟動李長樂故居修繕工程,於2007年年底前完成15戶居民的搬(拆)遷,另拆除規劃局原辦公用房4200平方米。根據修繕規劃,揚州市於2008年4月18日前完成住宅、門樓等保留建築(835平方米)的修繕和復建建築(約230平方米)的建設,即長樂客棧1號、2號樓。修繕後的李長樂故居現作為長樂客棧的重要組成部分,於今年4月16日正式對外營業,並設有專業展示館,介紹李長樂生平和中國傳統武舉文化等。
李長樂(1837-1889)字漢春,盱眙人。因作戰驍勇,擢千總,賜花翎,同治四年(1865年)賜黃馬褂。歷任湖北、湖南、直隸提督,被封為“勤勇大將軍”,死後葬於揚州七里甸附近。
李長樂故居位於東關街南側,現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大門在五穀巷內,坐西朝東,為八字形磨磚門樓。此宅為同治年間李長樂購建,占地3789.25平方米,分東、中、西三路,房屋80餘間。李長樂故居飽經滄桑,解放前就遭受損壞,解放後大部分房屋分別作過第二服裝生產合作社、木器生產合作社、皮鞋生產合作社(後改超英皮鞋廠,揚州皮鞋廠),接著轉給規劃局,規劃設計院使用。其中,東路的住宅由揚州皮鞋廠在承租期間先後於1978年、1982年兩次因生產建設需要而拆除老房子計580平方米,翻建成樓房,僅存中路門樓及二進房屋,西路三進房屋和西花廳屋構。
2007年8月,揚州市開始啟動李長樂故居修繕工程,於2007年年底前完成15戶居民的搬(拆)遷,另拆除規劃局原辦公用房4200平方米。根據修繕規劃,揚州市於2008年4月18日前完成住宅、門樓等保留建築(835平方米)的修繕和復建建築(約230平方米)的建設,即長樂客棧1號、2號樓。修繕後的李長樂故居現作為長樂客棧的重要組成部分,於今年4月16日正式對外營業,並設有專業展示館,介紹李長樂生平和中國傳統武舉文化等。
李長樂(1837-1889)字漢春,盱眙人。因作戰驍勇,擢千總,賜花翎,同治四年(1865年)賜黃馬褂。歷任湖北、湖南、直隸提督,被封為“勤勇大將軍”,死後葬於揚州七里甸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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