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冬

李金冬

李金冬,湖南省瀏陽市永安鎮人,198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 曾任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省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副書記。 2019年1月,李金冬同志因嚴重違紀被撤銷黨內職務。

人物履歷

1979.09——1983.07,武漢地質學院(現中國地質大學)礦產系礦產專業學習。

1983.08——1992.03,地礦部湖南地礦局405隊從事技術工作。

1992.03——1994.02,地礦部湖南地礦局405隊四分隊分隊長兼技術負責。

1994.02——1994.06,地礦部湖南地礦局405隊副隊長(副處級)。

1994.06——1995.02,地礦部湖南地質調查研究院副院長。

1995.02——2000.10,地礦部湖南地質調查研究院院長。

2000.10——2004.04,湖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副局長(公選)、黨組成員。

2004.04——2006.03,湖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2006.03——2009.07,湖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9.07——2011.09,湖南省衡陽市委副書記(正廳級)。

2011.09——2017.01,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01——2019.01,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省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副書記。

第十屆湖南省政協委員。

中國共產黨湖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 。

學位榮譽

1992年獲湘西自治州政府授予的“重點建設先進生產工作者”光榮稱號。

1993年被評為高級工程師,1999年晉升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李金冬同志參加省局計財處黨支部組織生活會 。

人物事件

華聲線上1月10日訊(湖南日報·華聲線上記者 賀佳 周帙恆)今天,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在長沙召開。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省委常委會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湖南省委關於樹牢“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中共湖南省委關於大力提倡求真務實真抓實幹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意見》;審議通過了省紀委關於李金冬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省委常委會作出的給予李金冬同志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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