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早年畢業於山東大學歷史系(現歷史文化學院),獲史學學士學位,並留校任教,攻檔案學、情報學,在檔案法及情報資料蒐集、整理、分析、提供等方面發表著、譯文章若干。
自國家向市場經濟轉型起,改攻法學,先後考取律師資格、法學碩士研究生和法學博士研究生。
一九九九年六月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理論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先後任山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理論法學研究所所長。
香港城市大學(2005年5—6月)、日本國立島根大學(2008年4月—10月)訪問學者。
學術研究
研究領域
法理學、法史學、人權法學、憲政理論
榮譽獎勵
山東大學繼續教育優秀教師、山東大學教學能手
社會兼職
山東省法理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理事、中國青少年法學研究會理事。兼職律師。
代表性成果
著有《法學導論》、《法的應然與實然》、《現代法律文書寫作》,合編《法理學》並參編多種著作,獨立完成專業學術論文數十篇。
代表性項目
主持山東省社科基金項目一項,曾參與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等多項。目前正主持法務部法學理論與法治建設項目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