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連生[教授]

李連生[教授]

1982年7月畢業於西安交通大學《壓縮機及製冷技術》專業; 《西安交通大學學報》1998年第11期 《西安交通大學學報》1998年第7期

概況

中文名: 李連生
性別: 男
國籍: 中國
出生年月: 1962年1月
所處時代: 當代
職業: 教育 大學教授
成就: 長江學者、國家工程中心副主任
重要事件: 2010年3月,因學術造假職務被取消並遭解聘
代表作品: 《流體機械》;渦旋型線及其對壓縮機性能的影響
職稱:教授,博導
學位:博士
辦公電話:82663792
E-mail:[email protected]
研究領域:壓縮機基本設計理論、製冷系統及能量回收技術、 新能源利用

履歷

西安交通大學:李連生院長西安交通大學:李連生院長

1982年7月畢業於西安交通大學《壓縮機及製冷技術》專業;

1982年8月至1986年8月任安陽鋼鐵公司動力廠技術員、助理工程師(1983年起任機修車間副主任);

1989年6月獲西安交大《化工機械與設備》專業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

1995年獲西安交大《製冷及低溫工程》專業博士學位並任職流體機械及壓縮機國家工程研究中心

1998年晉升教授,1999年被聘為博士生指導教師;

1999年9月至2000年11月任英國City大學訪問教授;

2001年受聘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2007年底,因學術造假被西安交大陳永江等6位教授實名舉報;

2010年3月,西安交通大學,取消其教授職務,並解除其教師聘用契約。

任職

現任流體機械及壓縮機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教育部創新研究團隊帶頭人,《製冷及低溫工程》專業教授、博士生指導教師。

學術兼職:

國際製冷學會B2委員會副主席、動力工程多相流國家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委員、機械傳動國家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流體工程分會副理事長、英國機械工程學會“壓縮機及其系統國際會議”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國製冷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製冷空調工業協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通用機械協會壓縮機分會科技委主任等。

主講課程

壓縮機及特殊製冷技術

研究領域

新型壓縮機及製冷技術;流體機械工作過程及可靠性

作品

主要代表性論文

西安交通大學:李連生院長西安交通大學:李連生院長

1.旋葉式壓縮機動力特性。《西安交通大學學報》1999年第7期
2.新型旋葉式汽車空調壓縮機受力分析。《西安交通大學學報》1998年第11期
3.渦旋型線對排氣孔口侵入及排氣流速的分析計算。 《西安交通大學學報》1998年第7期
4.旋葉式壓縮機滑槽背壓對滑片運動的影響。 《套用力學學報》1998年第3期。
5.渦旋型線及其對壓縮機性能的影響。《國際製冷學報》1997年第5期。

主要著作

《渦旋壓縮機》 機械工業出版社,1998年。

專利

《旋葉式壓縮機》 ZL96236166.6, 1998年授權。
《渦旋式壓縮機》 ZL94245752.8,1995年授權。
《自適應性渦旋壓縮機》 ZL94245751.X,1995年授權。

獲獎情況

《高效節能旋葉式汽車空調壓縮機》,陝西省科委組織鑑定成果,1997年。
《渦旋式製冷與空調壓縮機設計及製造技術》,陝西省科技進步獎,1995年。
《旋轉式冰櫃壓縮機》,陝西省優秀產學研成果一等獎,1996年

先後主持國家科技計畫、863計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軍工預研等項目10多項,省部科技計畫項目近10項,企業委託(含國際合作)項目30餘項。
發表學術論文90餘篇,其中SCI、EI收錄近50多篇;
出版專著一部,獲準專利20餘項,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其它獎勵多項。

學術造假

事發地西安交通大學事發地西安交通大學

2009年7月21日清晨,古城西安。在碑林區人民法院一間簡陋的審判庭內,西安交通大學81歲的退休老教師陳永江早早地出現在被告席上,他是以“侵犯名譽權”被告上法庭的。 原告之一的教授、博導李連生,長江學者,既是這3位被告的後輩,也是在郁永章教授門下讀的碩士和博士。而另一位原告束鵬程教授,還曾擔任西安交通大學副校長10餘年。
和他一同成為被告的,還有兩位年過古稀的老同事——郁永章和楊紹侃教授。他們3位,都曾在西安交通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以下簡稱“能動學院”)工作過多年。

在21日的庭審中,原告律師葉子豐稱:從2008年1月份開始,在新語絲、中國科學網部落格發表的《揭露長江學者李連生剽竊和侵吞他人成果的第五個罪證》等一系列署名文章中,借批評“造假”為名,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地污衊原告“剽竊”;侵害原告的名譽權,將原告醜化為“碩鼠盜賊”、“無所不偷”、“學術腐敗”、“道德墮落”、“黑幫老大”。
起訴狀中,李連生、束鵬程要求被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還分別提出了賠償15萬元、12萬元精神撫慰金的訴訟請求。 但郁永章認為,原告在起訴狀中寫道,三被告是借批評造假為名,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地污衊原告剽竊,“我們不是沒有根據,我們是有根有據地進行批評”。
原告律師葉子豐稱,兩大成果先後獲得了陝西省科技廳、教育部組織的專家鑑定,取得科技成果鑑定證書。由國務院頒發的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也由國務院組織過專家鑑定。

西安交大研究生院已撤銷“長江學者”李連生的博士生導師資格。據了解,此舉除與李連生被舉報“造假”有直接關係外,李連生去年指導的博士生畢業論文答辯未獲通過也是原因之一。 2007年底,西安交大陳永江等6位教授實名舉報該校教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畫”特聘教授、國家工程中心副主任李連生,前副校長、國家工程中心主任束鵬程在申報“教育部科技進步一等獎”和“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時,誇大研究成果,把他人已解決的問題說成自己的發明。2009年5月,西安交大決定李連生“不再擔任”該校國家工程中心副主任行政職務。

2010年3月21日下午,西安交通大學校園網主頁上掛出《學校取消李連生教授職務解除其教師聘用契約》的訊息,稱21日上午,“西安交通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委員會和校黨政聯席會議作出決定:鑒於李連生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取消其教授職務,並解除其教師聘用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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