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波

1942年12月起,先後任 1945年12月起,先後任冀魯豫軍區豫東縱隊政治部主任、參謀長、黨委書記。 1947年9月起,先後任豫皖蘇區第二軍分區參謀長、黨委書記兼淮太西指揮部指揮長、工委書記,渦河工委書記。

李蘇波 原名李祥甫,曾用名李維濤,生於1917年11月,東明縣陸圈鎮油坊李村人。1934年起先後在開封大河中學、兩河中學、河南大學預科班讀書。1936年6月參加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並任隊長,開展抗日救亡運動。193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任東明縣三區工作員。1938年入華北抗戰學院學習,後任華北抗戰學院指導員、冀魯豫救國總會工作組組長、長垣縣救國會訓練班教導員。1939年起,先後任菏澤縣抗日基幹大隊和八路軍冀魯豫支隊五大隊政治教導員,南樂獨立團政治處主任、團政治委員、黨總支書記。1942年12月起,先後任冀魯豫軍區第五軍分區政治部敵工科科長、城工部副部長,冀魯豫沙區辦事處敵工科科長。1944年8月起,先後任冀魯豫隴海辦事處主任,中共冀魯豫區黨委隴海路工委書記兼開封、徐州工委書記,豫東辦事處主任。其間,參與了策動偽張嵐峰部56師、55師等起義的組織工作,曾以八路軍總部代表身份到商丘與張嵐峰談判策反。1945年12月起,先後任冀魯豫軍區豫東縱隊政治部主任、參謀長、黨委書記。1947年9月起,先後任豫皖蘇區第二軍分區參謀長、黨委書記兼淮太西指揮部指揮長、工委書記,渦河工委書記。1949年2月任第二野戰軍第16軍第48師政治部主任,參加了渡江戰役和解放大西南戰役。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曾五次受到獎勵。新中國成立後,任中共貴州省遵義地委第一書記兼專員、遵義軍分區政治委員。1961年起,先後任國家煤炭工業部六枝礦務局局長,貴州省計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中共貴州省委農工部副部長兼省農辦副主任及水利廳廳長、黨組書記,烏江渡水利工程指揮部指揮長、黨的核心領導小組組長,國家水電部第八工程局局長、黨委書記。1973年1月任中共遵義地委第一書記。1976年5月起,先後任河南省電業局局長、黨組書記,河南省經委主任、黨組書記,國家水電部華中電網局局長、黨委書記,國家水電部淮河水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其提出的從長江下游抽水基本沿京杭運河輸送到華北東部的南水北調方案,得到國家專家組肯定,稱之為“李蘇波方案”,該方案已作為國家重點工程付諸實施。曾當選為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共貴州省第一、二屆委員會委員。1985年退居二線,1993年2月離休。
李蘇波,任職遵義地委第一書記期間,李蘇波提出打造“貴陽小北京,遵義小上海”的“個人”決議!在未經國家政府許可的情況下!一聲令下!把貴州省遵義市丁字口到金銀新村附近的房子強制拆除,不管不顧貴州人民的死活!近幾千戶家庭,寒冬臘月無家可歸!餓死民眾!發泄私慾!是造成“遵義慘案”的主要責任人!
1976年5月起,李蘇波懼怕貴州民眾,逃離貴州
遵義是所謂“革命聖地”,以一九三五年一月中共在。但李蘇波當上地委書記,遵義卻成了人間地獄,農民成批成批餓死。有些地方,全家全家的死絕,成堆成堆的埋人。一書作者,全家八、九口僅一人活了下來。一九六○年春,貴州省檢察院將遵義分院報告的餓死人、人吃人的情況寫進簡報,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反映。省委聞知,下令即刻收回,可是晚了一步,北京還是知道了“遵義事件”。四月間,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副書記帥孟奇打電話要貴州省委監委匯報遵義死人的情況。省委書記李景膺將監委寫的報告收去,還未交到中央。一九六○年七月三日,李景膺向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匯報“遵義事件”,說遵義地委“存在著嚴重的官僚主義”,李景膺親去遵義處理事件時,迫於李蘇波的威望,僅僅將幾個縣委書記撤職了事,而將地委書記李蘇波上調到省里當了計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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