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1951~1987),江西省贛縣南塘鎮澄籍村人,1951年8月30日生,家庭貧寒,念書不多,在家務農,任生產隊記分員。1987年6月28日,天下大雨,山洪爆發,村邊河堤危在旦夕,為使百姓的莊稼不受損失,村委會緊急組織廣大村民搶修河堤,李芳聽到訊息,積極主動參加搶修,挖土、挑土樣樣爭先,重活、髒活事事帶頭,不怕苦、不怕累。下午5時,雨越下越大,河水猛漲。此刻,橋溪村禾倉組的謝九長生參加國小升學考試回家,在過溪河的木橋時,因雨大橋滑,一腳踩空,掉入急流中,眾人嚇得目瞪口呆,不知所措。正在搶修河堤的李芳見此情景,不顧個人安危,縱身一跳,奮力搶救落水學生,由於水流湍急,李芳不識水性,幾個浪頭打來,雙雙被無情的洪水吞噬。李芳獻出了年僅36歲的生命。為了弘揚他奮不顧身,勇於救人的大無畏精神,1987年11月1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李芳為革命烈士,贛縣人民政府於是年12月14日頒發了《革命烈士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