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芬,原塘沽管委會杭州道街黨工委書記。2013年7月12日至13日,原塘沽管委會杭州道街黨工委書記李芬、辦事處主任武雲,以召開中期推動會名義,組織街道全體機關幹部和所轄居委會書記、主任共68人,赴薊縣盤山公款旅遊,總計消費3.8萬餘元。2015年4月,濱海新區紀委分別給予李芬、武雲黨內警告處分。
李芬,原塘沽管委會杭州道街黨工委書記。2013年7月12日至13日,原塘沽管委會杭州道街黨工委書記李芬、辦事處主任武雲,以召開中期推動會名義,組織街道全體機關幹部和所轄居委會書記、主任共68人,赴薊縣盤山公款旅遊,總計消費3.8萬餘元。2015年4月,濱海新區紀委分別給予李芬、武雲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