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森

李良森

李良森,男,漢族,1955年10月出生,山西省隰縣人,大學學歷,198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中共呂梁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 2015年4月16日,李良森被逮捕。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3年9月山西師範大學畢業後在孝義縣委辦公室工作,任秘書;

1985年6月任孝義縣李家莊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87年11月任孝義縣李家莊鄉黨委書記;

1990年12月任孝義縣梧桐鄉黨委書記;

1993年7月任中共孝義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1997年8月任中共孝義市委副書記(期間:一九九七年九月至一九九八年一月在省委黨校中青年領導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8年6月任中共孝義市委副書記、孝義市人民政府代市長;

1998年7月任中共孝義市委副書記、孝義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0年12月任中共孝義市委書記、孝義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1年2月任中共孝義市委書記;

2009年8月任中共呂梁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3年9月任中共呂梁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12月25日,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呂梁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良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1月15日,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宣布罷免李良森呂梁市人大代表職務。

雙開處分

2015年4月10日,據山西省紀委訊息: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對呂梁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良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良森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政治規矩和組織人事紀律,為謀求職務提拔,向他人行賄。其中受賄、行賄問題涉嫌犯罪。

李良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良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5年4月16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山西省呂梁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良森(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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