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國信證券投行四部總經理
人物介紹
李紹武,碩士學歷,生於1964年3月,河南洛陽市吉利區人。原國信證券投行四部總經理。
人物事件
PE腐敗案曝光
PE即私募股權投資,PE腐敗指一些號稱但並非真正PE的投資人士通過各種關係拿到上市前的投資機會 。
自2001年以來,李紹武通過其妻邱利穎及設立公司等方式,參股已上市公司萊寶高科6萬股、軸研科技65萬股,以及準上市公司四方達(2010年12月6日原價退出 )100萬股,此三項總投入不足143萬元,按照目前市值測算金額已經高達3200萬元,投資回報率高達20倍。
我國《證券發行上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義或者方式持有發行人的股份。一旦違反上述規定,保薦代表人將被證監會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情節嚴重的還將對其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然而李紹武直至2010年也僅僅是準保薦代表人(通過保薦代表人但尚未擔任一個保薦項目的項目協辦人),因此在認定其違反規定上遇到了難題。
儘管如此,一般認為其違反了證券市場上的公開原則,而其是否違法違規尚未有明確說法。
2010年5月26日,國信證券內部通報,原投行四部總經理李紹武在執業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監管規定及公司規章制度,嚴重違反了公司勞動紀律,對其予以開除處理,並解除勞動契約。
2001年就已開始“腐敗”
作為分享上市公司融資盛宴的一種潛規則,Pre-IPO(擬上市)前各利益相關方的突擊入股早已被業內所熟知,但是在2010年7月國信證券李紹武案被公告前,並無活生生的案例。正因為此,李紹武案被業界稱為“PE腐敗第一案” 。
據證監會披露,根據日常監管發現的線索,2010年6月,證監會對國信證券原投資銀行部工作人員李紹武在執業期間的違法違規事項立案稽查。近日,證監會對該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經查,2001年3月,國信證券深圳投行三部提交洛陽軸承研究所(洛陽軸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下稱“軸研所”)改制上市報告,同年4月,國信證券軸研所項目審批獲得通過,李紹武為項目負責人。2001年12月至2003年3月,國信證券對洛陽軸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軸研科技)進行上市輔導,李紹武為輔導人員。2001年,李紹武在得知軸研科技將引入戰略投資者後,介紹本人控制的深圳市昕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昕利科技”)於同年8月以發起人戰略投資者的身份認購65萬股軸研科技股份。2005年5月,軸研科技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昕利科技持有的上述股份進行登記,至2007年3月5日全部賣出。
此外,2001年起,李紹武利用其在國信證券投資銀行部工作的職務便利,還在對深圳萊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佰利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四方達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擬上市公司進行改制輔導和保薦上市過程中,通過其配偶邱某、岳母馮某等的名義,持有、轉其股份或買賣其股票。李紹武上述行為合計獲利1021.6萬元。
證監會認定,李紹武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構成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之行為。
依據《證券法》,證監會決定:沒收李紹武違法所得1021.6萬元,並處以600萬元罰款。同時,鑒於當事人違法行為性質惡劣,社會危害後果嚴重,依據《證券法》以及《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決定:認定李紹武為市場禁入者,自證監會宣布決定之日起,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職務。
“上市難”滋生腐敗
“李紹武作為國信證券投資銀行部工作人員,從業經歷長達10餘年,知悉相關法律法規和證監會對保薦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有關盡職推薦發行人發行證券上市及利益衝突迴避的相關規定,卻置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於不顧,利用職務便利及所獲取信息的優勢,安排親屬或其可以控制的公司在擬上市公司改制、增資擴股或實施管理層持股計畫等關鍵階段投資入股或以優惠價格入股,企圖獲得有關公司股票發行並上市的暴利。”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李紹武將自身利益與擬上市公司的利益捆綁在一起的行為,背離了保薦機構專業人員應具備的客觀公正與獨立性,構成保薦機構專業人員與所從事和服務項目業務之間的利益衝突,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當予以嚴懲 。
據此前媒體報導,1964年出生的李紹武有著碩士學歷。1998年,李紹武加入國信證券,2000年獲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2004年底,李紹武競聘成為國信證券投行四部總經理。
但是,當“PE腐敗第一案”東窗事發後,這一切都變成“浮雲”。2010年5月26日,國信證券內部通報,原投行四部總經理李紹武在執業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證監會相關監管規定及公司規章制度,嚴重違反了公司勞動紀律,對其予以開除處理,並解除勞動契約。
市場人士指出,PE腐敗的根本原因在中國的上市機制上,發行上市口子過窄,上市資格仍然是稀缺資源,時間長了自然滋生尋租問題。眾多企業踏破券商門檻,希望上市融資,但是保薦機構可挑選的空間巨大,這令不少資質中等的企業將目光投向了 “保代(即保薦代表人)持股”,希望以此儘快擠上融資的快車道,因為與上市融到的資金相比,所付出的股份不過是九牛一毛。
此外,公司上市必須由保薦代表人推薦,且同一保薦代表人不能同時保薦兩個項目,保薦代表人推薦誰,誰就擁有了上市融資的資格,這也賦予了保薦代表人無上的權力。此外,券商之間激烈的競爭使其對保薦代表人的爭奪愈演愈烈,在現行的遊戲規則下,保薦代表人數量是決勝投行座次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客觀上導致券商對於保薦代表人的違規行為睜隻眼閉隻眼。
革命烈士
人物生平
李紹武,洪澤縣共和鎮人。1940年參加革命,次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福元鄉鄉長,盱寶區委組織科長、區委書記,淮寶縣委宣傳部長、組織部長、縣委書記等職。1945年1月,小股日軍到劉尖“掃蕩”,李紹武帶領區分隊阻擊,敵狼狽逃竄。1946年5月國民黨反動派進攻解放區,李紹武等人奉命東撤,同年9月,李紹武任淮寶縣委書記,帶領警衛連的武裝人員留在本縣,堅持鬥爭。12月1日,一舉收復原縣直機關駐地岔河鎮。1947年3月17日,他帶領部分同志執行任務,路過寶應縣小官莊鎮苗李莊時,遭到國民黨反動派軍隊和還鄉團的包圍。李紹武在指揮的掩護同志們突圍時壯烈犧牲。
導演
人物履歷
李紹武,山東壽光人,中共黨員,電視劇製作中心一級導演;1961年畢業於北京電影學院。
畢業後分配到北京電視台(中央電視台前身)任新聞記者,紀錄片編導,電視劇編導,後到電視劇製作中心任導演。1992年被評為一級導演。
主要作品
《雕塑家劉煥章》
《天神不怪罪的人》
《井岡抒懷》
《這山這水這森林》
《岳安林和他的妻子》
獲獎記錄
紀錄片《雕塑家劉煥章》獲中國新聞記者獎;
《天神不怪罪的人》獲蒙特勒國際一等獎、“飛天獎”三等獎、“駿馬獎”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