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衡(1899—1985),原名木珍,又名載勛,廣東梅州梅江區城北鎮白圍村人。家貧,但勤奮好學。讀私塾時,因無錢買書,乃日夜借書抄讀,終以成績優異,得學校連續4年免繳學費,並被推選參加全縣會考,名列第二;後報考東山中學,800多考生中獲第一名。1915年,在鄉執教。1922~1927年,先後任蕉嶺縣財政科員、興寧縣財政督征員、粵軍第二軍中尉軍需、直魯聯軍第十三軍上尉副官等職。1928年直魯聯軍潰敗後,軍閥部隊改編為國民革命軍,任第十三路總指揮部任中校副官兼東海關監督署秘書長,代行監督職權,並曾兼任招遠縣縣長。
1931年,李秉衡經友人推薦,任粵軍第三軍第七師二十一團上尉書記。該團先由練惕生任團長,1934年起為大埔人黃仕途出任。他得到黃仕途器重,名義上是書記職務,實作參謀看待,常參與團部會議。1937年秋,日本帝國主義大舉侵略中國,李秉衡在愛國熱情激發下,凜然以“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為己任,力促團長黃仕途聯繫友軍,高舉抗日大旗,率隊北上抵抗日本侵略軍。黃仕途在原駐地江西尋鄔召集全團官兵宣布起義,通電反對內戰,連夜向安遠開拔。此後,參加了保衛南京等抗日戰役。
1939年,李秉衡任粵海師管區中校軍需主任。其時廣州已淪陷,部隊兵員所需之軍需藥品等物要從香港購入,李秉衡不時前往採辦。由於工作出色,第三十五集團軍總司令派他兼任上校參議職務。1940年廣東省成立軍管區,是年秋黃仕途調升軍管區中將副司令,李秉衡隨黃調任軍區總務科上校科長,駐韶關西河壩。1945年初,出任廣東軍事特派員公署第九路軍少將指揮。指揮部設在豐順縣留隍鎮,其任務是策反汪偽軍,組織民防軍,配合正規部隊抗擊日本侵略者。在任少將指揮期間,曾親自帶隊到揭陽、潮安等地組織策反工作,策動駐揭陽的汪偽軍兩個團反正,並組織了新編潮安、黃崗民軍兩個團和潮陽縣國民兵團1個大隊。
抗戰勝利後,李秉衡感到已盡“執干戈以衛社稷”之綿力,加之年歲增長,遂於1945年冬申請退役,與廣州航業商人集資經營廣州至梧州內河航運生意,並與友人在順德組辦農場,種植水稻、香蕉、甘蔗和養魚等。經營的航運業務於1952年後歸併國營,他轉營倉儲業,擔任南華倉副經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三反”、“五反”以至“文化大革命”中,多次受到審查、衝擊,但他仍以大局為重,熱愛祖國,追求進步。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後,推倒了強加給他的種種不實之詞。1979年受聘為第二屆旅台客屬聯誼總會顧問。
1985年12月病逝於廣州,終年86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