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國[四川省樂山中院黨組書記]

李秉國[四川省樂山中院黨組書記]
李秉國[四川省樂山中院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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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國,男,漢族,四川南充高坪人,1964年7月出生。1988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本科。 現任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人物履歷

1984.09—1988.08,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1988.08—1995.01,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幹部、助理審判員

1995.01—1996.08,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縣級審判員

1996.08—1997.10,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業大分校副校長兼教研室主任

1997.10—1998.01,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幹部

1998.01—2000.11,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縣級審判員

2000.11—2002.02,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長

2002.02—2004.07,營山縣人民法院院長

2004.07—2009.10,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其間:2008.04正縣級)

2009.10—2014.01,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2014.01—2018.12 ,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8.12—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

任免信息

2018年12月12日,樂山中院召開領導幹部見面會,宣布四川省委、樂山市委關於樂山中院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李秉國同志任樂山中院黨組成員、書記;王雪梅同志不再擔任樂山中院黨組書記、成員職務。

2018年12月27日,樂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李秉國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2019年1月,樂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在中心城區閉幕,補選李秉國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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