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軍[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政府原常務副市長]

李玉軍[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政府原常務副市長]

李玉軍 ,男,漢族,1970年1月出生,河南省安陽市文峰區人,中共黨員,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4年3月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碩士研究生畢業。 曾任中共林州市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玉軍(副處級)等職務。 2014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10月,河南省安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罪依法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014年12月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5年1月,安陽市人民檢察院查辦的其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一案,已由北關區人民檢察院向北關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7年7月至1993年11月 安陽縣曲溝鄉二中任教;

1993年11月至1995年6月 安陽縣曲溝鄉黨委工作;

1995年6月至2000年1月  安陽縣政府辦工作;

2000年1月至2002年3月  安陽縣政府辦副主任;

2002年3月至2005年1月  安陽縣縣委辦副主任(正科);

2005年1月至2007年10月 安陽縣倫掌鄉黨委書記;

2007年10月至2009年3月 安陽縣倫掌鄉黨委書記(副縣級);

2009年3月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後任中共林州市委常委、林州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9月9日,河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訊息,林州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玉軍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4年10月,河南省安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罪依法對林州市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玉軍(副處級)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違紀處理

2014年12月,河南省紀委監察廳預防腐敗局網站公布:李玉軍嚴重違紀違法,經安陽市紀委、市監察局研究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李玉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提起公訴

2015年1月,安陽市人民檢察院查辦的原林州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玉軍(副處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一案,日前已由北關區人民檢察院向北關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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