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玄真

李玄真,女,越王貞之玄孫,曾祖珍子,越王張六男也,職業是道士。

先天中得罪,配流嶺南。玄真祖、父,皆亡歿於嶺外。雖曾經恩赦,而未昭雪。
玄真進狀曰:“去開成三年十二月內得嶺南節度使盧鈞出俸錢接措,哀妾三代旅櫬暴露,各在一方,特與發遣,歸就大塋合祔。今護四喪,已到長樂旅店權下,未委故越王墳所在,伏乞天恩,允妾所奏,許歸大塋。妾年已六十三,孤露家貧,更無依倚。
”詔曰:“越王事跡,國史著明,枉陷非辜,尋已洗雪。其珍子他事配流,數代漂零,不還京國。玄真弱女,孝節卓然,啟護四喪,綿歷萬里;況是近族,必可加恩。行路猶或嗟稱,朝廷固須恤助。委宗正寺、京兆府與訪越王墳墓報知。如不是陪陵,任祔塋次卜葬。其葬事仍令京兆府接措,必使備禮。葬畢,玄真如願住京城,便配鹹宜觀安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