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洞章

李洞章--名彥安,字明宇,化名李乃,孝感小河(現孝昌縣小河鎮)人,出生官宦家庭,父母早亡,靠繼母撫養成人。192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被派到法國學習,後又到新加坡、馬來西亞從事革命活動。回國後,黨組織派他回孝感小河一帶,創建黨的組織。

姓 名:李洞章 
性 別:男
民 族:漢族
籍 貫: 湖北孝感
出生年月:1903年
犧牲日期:1927年12月24日
李洞章(1903~1927)名彥安,字明宇,化名李乃,孝感小河(現孝昌縣小河鎮)人,出生官宦家庭,父母早亡,靠繼母撫養成人。
1922年,到漢陽晴川中學讀書。192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被派到法國學習,後又到新加坡、馬來西亞從事革命活動。回國後,黨組織派他回孝感小河一帶,創建黨的組織,先後秘密發展張偉松、張金川、劉慶如等7名先進分子入黨,建立了中共小河支部並任支部書記。1926年,李洞章在小河積極開展北伐宣傳活動,北伐勝利不久,中共孝感特支誕生,李洞章被選為中共孝感特支委員,負責全縣黨務工作。
1927年,李洞章到武漢負責領導工人運動。當時白色恐怖籠罩武漢三鎮。他不顧個人安危,與在漢堅持地下鬥爭的共產黨員一起,積極組織工人民眾,準備暴動。一天,他和另外11名共產黨員在一家棉紡廠樓上開會,被國民黨特務發現,不幸被捕。
事後,幾個在省政府、法院做官的親戚為他上下活動,省法院官員提出要李洞章以否認是共產黨員為條件可以從輕發落。親戚們便紛紛到監獄說服李洞章,李洞章堅定地說:“頭可斷,血可流,共產主義的信念不可丟”。
1927年12月24日,敵人在武昌閱馬場公開審訊共產黨員。當法官按照事前的安排,問李洞章:“你不是共產黨員吧!”李洞章斬釘截鐵地回答:“我是共產黨員!”並正氣凜然地繼續說:“要我背叛共產黨,一萬個辦不到!”審判官氣急敗壞地判了他死刑。
李洞章犧牲後,地下黨組織在小河地區為他舉行了莊嚴的追悼會,廖承志給烈士一幅輓聯:“壯志凌雲,永垂不朽;一槍歸去,遺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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