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模[明代官員]

李模,字子木,號灌溪;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今屬江蘇)人。

李模像 李模像

天啟五年進士,授東莞知縣,有聲。入為御史,因劾論中官,謫南京國子監典籍。福王立,封四鎮為侯、伯,模上言:“擁立時,陛下不以得位為利,諸臣何敢以定策為功?甚至侯、伯之封,輕加鎮將。夫諸將事先帝未收桑榆之效,事陛下未彰汗馬之績,方應戴罪,何有勳勞?使諸將果忠義者,必先慰先帝殉國之靈,而後可膺陛下延世之賞。”報聞。尋改為河南道御史。馬、阮亂政,嘆曰:“事無可為矣!”即請告,不復出。杜門裡居,三十年如一日。幼與徐汧為總角交,汧死國事,為恤其家而存其孤,不渝舊好。年八十,卒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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