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江[江西省水利廳紀委書記]

李東江[江西省水利廳紀委書記]

李東江(1953.1-)江西省寧都縣黃陂鎮大湖村禾塘人。197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大校軍銜。1969年1月應徵入伍,歷任陸軍第85師253團1營機槍連副班長、文書、營部書記。1978年2月考入福州軍區步兵學校政治指導員4隊學習,畢業後留校工作,歷任校政工黨史教研室正營職教員、副主任 (副團職)等職。1991年6月起歷任南昌陸軍學院政治工作教研室副主任、主任、五大隊政委。

1995年8月起先後任南昌陸軍學院教研部政委 (副師職)、政治部副主任。2000年1月任南昌陸軍學院副政委兼紀委書記 (正師職)。2006年2月轉業任江西省水利廳任紀委書記。協助黨委書記、廳長負責負責紀檢、監察、審計、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省監察廳駐水利廳監察室、安監處,聯繫廳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中心站、稽查辦。參編 《江澤民三個代表思想概論》、《政治指導員工作基礎》等教材、論著10餘部,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其中3本論著、教材獲全軍優秀成果獎,14篇論文在省軍級以上單位獲獎。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2次,曾被南京軍區評為 “優秀教育工作者”、被國家教委評為 “大學生軍政訓練先進個人”。2004年1月當選為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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