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曾任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副巡視員職務。在職工作期間立過全國個人二等功、集體二等功,曾辦理了全國著名的“二黃”申訴案件,即判處死緩的兩“罪犯”被無罪釋放(詳見央視《今日說法》無罪的申訴) 。
任免信息
2015年3月海南免去李新華同志省人民檢察院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
2015年5月27日,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免去李新華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男,安徽定遠人,中共黨員,法學碩士,二級高級檢察官,先後在原國家化工部、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宣傳教育處處長,監所檢察處處長,刑事申訴檢察處處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省人民檢察院副巡視員 。 2015年5月27日,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免去李新華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曾任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副巡視員職務。在職工作期間立過全國個人二等功、集體二等功,曾辦理了全國著名的“二黃”申訴案件,即判處死緩的兩“罪犯”被無罪釋放(詳見央視《今日說法》無罪的申訴) 。
2015年3月海南免去李新華同志省人民檢察院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
2015年5月27日,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免去李新華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