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御史兼兩廣總督李敏
自幼敏慧好學,業餘時間常在夫夷江畔的白公渡和觀瀑渡讀書。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中舉,4年後(1424年)登榜進士,先後任南京行人,福建道監察御史。他因助鄭和出使西洋有功,遷升廣西按察使兼兵備道僉事,後擢升都御史兼兩廣總督,並受理“外夷事宜”。李敏平生所得俸祿,多用於捐建公共設施,周濟貧困百姓。任廣西按察使時,捐俸銀萬兩,整修靈渠,建造甘堂渡浮橋、碼頭(今廣西靈川縣仍有紀念碑);在任兩廣總督期間,與粵人共同捐資修建宋代名將楊再興祠廟。李敏以“耕讀傳家,詩書置產”為家訓,府宅名“樂善堂”。明宣宗曾賜敕褒獎:“唯爾發身賢科,擢任斯職,既歷顯要,式克慎勤;是用賜之敕命,以示褒嘉。”李敏尤為關心桑梓建設。明正統十四年(1449年),八峒苗民楊文柏率苗、瑤民起事,燒毀縣城。統治者甚懼,以縣城不應鄰近“亂源”(指八峒)為由,擬東遷赤木凼對河槐花村,另置縣治。李敏得聞,即致信勸阻:“亂民應重安撫,不可多殺戮,是治以附近建築,不可遠徙勞民傷財。”並派人回鄉協助勘定舊治西2里許摩訶嶺下之沙洲源建新城。他又動員家人和李姓族人集遷新城,還出資創辦繡衣坊,以納婦女專事紡紗、繡花、製衣。邑人皆贊,將繡衣坊和李家府宅所在街分別取名為“錦繡街”、“御史街”,並建“都憲坊”以資旌表。
明景泰二年(1451年)十月,李敏卒於總督任署。“喪歸,囊橐蕭然,遇者不知為顯官司也”,夫人扶柩歸里,變兌首飾以給夫役。“然簞食壺漿之祭,數百里不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