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天

李承天,明代官員。字子述,號泗橋,浙江會稽(今紹興)人。嘉靖二十二年(1548)舉人,二十六年(1552)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南京御史。因彈劾仇鸞誤國,出為徽州知府,二年後遷河南布政使。

李承天

李承天(1518―1598)明代官員。字子述,號泗橋,浙江會稽(今紹興)人。嘉靖二十 二年(1548)舉人,二十六年(1552)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南京御史。因彈劾仇鸞誤國,出為徽州知府,二年後遷河南布政使。外任期間,愛撫百姓,錙銖不入。每離任時,僅有一筐,內藏扇數柄,墨數錠而已,邑民訴訟,朝至夕去,徽人號為“半升太守”,言訟者食半升米即可結案歸家,治績斐然,時人贊為賢吏。

官居

隆慶六年(1572)召為太僕寺卿,旋改任應天府尹。萬曆六年(1578)升任南京禮部尚書,因與相國張居正不合,辭官歸里,卒益恭惠,著有《字學集要》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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