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榮[廣東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李德榮[廣東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李德榮,現任廣東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17年3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9日,廣東省中山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李德榮當選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人物事件

立案偵查

2017年3月16日,中山紀檢監察網站公布,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德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審查

李德榮李德榮
2017年5月,經中山市委批准,市紀委對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德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李德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多次收受下屬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及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且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有關幹部晉升、調整職務,並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及搞權色交易;違反廉潔紀律,違反有關規定經商辦企業;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物業管理髮包、土地置換、馳名(著名)商標申請等事宜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賄賂及股權,涉嫌受賄1000多萬元。

李德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政府部門“一把手”,理想信念喪失,黨紀法律意識淡薄,不忠誠、不乾淨、不擔當,把單位當作“獨立王國”,我行我素、膽大妄為,帶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帶頭搞錢權交易、權色交易和利益輸送,帶壞了部分班子成員和黨員幹部,導致市工商系統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滋生蔓延,出現大面積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依然故我、頂風違紀,性質嚴重、情節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德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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