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待琛

李待琛

李待琛,(1891~1959)字伯芹,號采池。1891:光緒十七年辛卯八月二十六未時生於:湖南省衡山縣既字第十二區(今衡東縣大橋鎮和平村李沖),出自書香世家的他,自幼酷愛學習,在郡城《石鼓書院》的父親更是親教之。

履歷

1906 光緒二十三年,年初,16歲,他跟父李吟秋(後為湖南省高等審判廳廳長)赴日求學。考入《弘文書院》因日文基礎好,天資聰穎,學習成績居全校第一,深受校長嘉納治五郎之賞識。

1908 光緒二十五年七月,18歲,日本《弘文書院》普通科第14班畢業,同年回國。

1911 宣統三年,21歲,辛亥武昌起義,曾參加防守漢陽戰役,任革命軍總司令部炮兵團軍械官,隨司令官曾繼梧駐漢陽大別山“廣善庵”,隔襄水炮轟漢口之馮國璋部。

1912 民國元年,22歲,任岳陽鎮守使署電報監視員,同年秋第二次東渡日本,入《第一高等學校》攻讀。

1915 民國四年七月,25歲,《第一高等學校》第二部畢業,得校長新渡戶稻造的器重,被保送進入《東京帝國大學》深造。

1916 民國五年四月初四,26歲,母親柳氏仙逝。

1916 民國五年十一月八日,26歲,著作 《現代武器》由上海泰東書局出版。

1919 民國八年七月,29歲,日本《東京帝國大學》造兵科畢業,授工學士學位。帝大總長古在由直留其在校任教,他以赴美繼續深造為由,婉辭未就。在校期間,他曾提出彈道學理應放在兵器構造學理之前研討,方能減少武器設計上的錯誤。而英,法,德,日學者,皆以傳統方式研究程式,未被肯定,但不到10年,他的理論被肯定了。同年回國。

1920 民國九年四月,30歲,任廣東兵工廠咨議及總工程師,堅持採用合規格材料,為全廠基層領班人員講解武器製造原理與材料的關係,訂定步槍件材料之規格,工具及刀具的規格,製造樣板和量具,使產品規格化,精度好,壽命長。

1921 民國十年,31歲,受聘為湖南鐵工廠總工程師,由省政府派赴美國調研鋼鐵及兵工事宜。在伯斯列恆鋼廠及炮廠實習3個月;參觀瓦搭當兵工廠,斯普林飛爾德槍廠及各地煉鋼廠。實習參觀後,再到《密西根大學》及《哈佛大學》研究金屬材料,並進哈佛大學研究所,專攻礦冶學。

1923 民國十二年正月初一日,33歲,父親仙逝。

1923 民國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33歲,被美國哈佛大學工學院,授予冶金學博士學位,博士論文《鋼鐵在高溫之機械性質》,《金屬及合金之樹狀組織》發表於英美雜誌,並存於哈佛大學圖書館。同年回國。

1923 民國十二年十月,任湖南鐵工廠廠長,研究製造出30節水冷式重機槍,廣東軍政府孫中山大元帥意欲統一武器程式,囑湖南採用漢陽式步槍,鐵工廠逐試造漢陽式步槍及30節重機槍,兩年內將湖南軍隊全部換裝。1925年廣東革命政府將所轄軍隊統一編為國民革命軍,當時轄6個軍,湘軍被編為第2軍(譚延闓任軍長,李富春任政治部主任)及第6軍(程潛任軍長,林伯渠任政治部主任),在鞏固革命根據地及北伐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1925 民國十四年九月,35歲,兼任《湖南大學》籌備委員會委員,將省立之工業,商業,法政三個專門學校合併成立《湖南大學》。

1926 民國十五年二月一日,36歲,兼任湖南大學行政委員長,主持校政。學校初創,一切待舉,共開設文,理,工,商,法等學系,設定行政及附屬機構,建造校舍及運動場,敦聘教授及行政人員,編印教材,招生開課,從籌備起經一年零三個月的努力,湖南大學初具規模。

1927 民國十六年四月,37歲,受任國民革命軍四十軍政治部主任(賀耀祖任軍長),參加了討伐北洋軍閥的魯南臨城,韓莊,棗等戰役。

1927 民國十六年八月,37歲,與劉寶書合著 《革命後之俄羅斯》由上海太平洋書局出版。

1927 民國十六年十月,37歲,任上海兵工廠工程師兼煉鋼部主任。

1928 民國十七年十二月,38歲,應軍政部兵工署署長陳儀的邀請赴京,任南京政府兵工署設計科少將科長兼兵工研究委員專任委員,主管全國兵工廠製造槍炮彈藥之規劃及考核。任內將全國步槍口徑統一為7.9mm,對全國兵工廠實施了產品檢驗制度,提高了產品質量和生產水平,即制定了中國騎步槍標準即“中正式”。

1929 民國十八年,39歲,著作 《金屬材料》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

1930 民國十九年,40歲,著作 《急須獎勵之基本工業》由軍政部印行。

1933 民國二十一年,43歲,著作 《軍械製造》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

1934 民國二十二年,44歲,著作 《國防與工業》由軍政部兵工署印行。

1934 民國二十二年,44歲,著作 《兵器計算》整理髮行。

1934 民國二十二年七月,44歲,薦任兵工署資源司簡任四級司長。

1934 民國二十三年九月,44歲,調任南京政府軍政部兵工專門學校校長。除總攬學校行政外,還親自講授“槍炮構造及理論”課程,經常在晚間及假日編寫教材,所編教材內容豐富精湛,數十年在兵工界享譽不衰。除編纂教材外,還在英美雜誌專著及日本工業雜誌發表論文,深得各工業先進國家之重視與好評,紛紛要求他撰寫專著,但他對名利淡薄,連親手纂寫的數十篇文章,也未收集成冊,任其失散。

1935 民國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45歲,榮獲雲麾勳章。(雲麾勳章中心為杏黃旗矗立雲霄圖,四周為光芒,象徵榮獲此章者,指揮作戰,參贊戎機,功高雲表,榮譽之光四射也。)

1937 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七日,47歲,盧溝橋事變爆發之日接任鞏縣兵工廠廠長,重整鞏縣兵工為軍政部兵工署第十一兵工廠。8年抗戰,他與十一廠轉戰武漢~長沙~株洲~辰溪~煙溪~孝平,在湖南境內堅持生產槍炮彈藥,大力支持境內30多萬作戰部隊英勇殺敵守土,工廠屢遭敵機轟炸,戰事緊張時,日本侵略軍離兵工廠所在地辰溪不足百里。國內兵工界譽稱在抗戰中有特殊貢獻的兩個兵工廠(第十一兵工廠和東京帝國大學老同學第二十一兵工廠廠長李承乾)的廠長為“國寶”。 哈佛學長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稱第十一兵工廠為“最前線的兵工廠”。 榮獲海陸空甲種一等獎,並晉升為中將。

1938 民國二十七年一月,48歲,他在兵工專門學校編寫的教材整理成 《槍炮構造及理論》由兵工專門學校印行。該書被專家教授供人為我國兵器設計製造的權威著作,幾十年數度被翻印出版。

1941 民國三十:年,51歲,編寫的 《嚶鳴錄》由衡山鞏固商行印行。

1943 民國三十二年,53歲,編寫出版了 《五種遺規選注》,《國防建設之基礎》

1944 民國三十三年,54歲,為紀念父親編寫的 《李吟公紀念冊》由衡山鞏固商行印行。

李待琛 李待琛

1945 民國三十四年,55歲,編著 《五種遺規選注》由鞏固商行印刷所。 1945 民國三十四年,55歲,重慶國共兩黨“和平談判”期間,8月28日毛澤東親赴重慶談判,除參加談判外,還廣泛地會見各界人士。他去看望毛澤東,並將自己的著作《槍炮構造及理論》一書贈予作紀念。

1946 民國三十五年四月,56歲,著作 《海南島之現狀》由上海世界書局出版。

1946 民國三十五年四月,56歲,任盟國駐日委員會中國代表團副團長。

1946 民國三十五年九月,56歲,任聯勤總部兵工署副署長

1947 民國三十六年二月十日,57歲,任命為中國駐日接收賠償總代表。同時被任命參加駐日盟軍總部中國5人代表之一,共同處理日本投降善後事宜,頗受盟軍統帥道格拉斯·麥克阿瑟之賞識,倚為左右手,譽為中美日通。

1948 民國三十七年五月,58歲,任軍政部兵工署署長,因駐日代表團及盟軍總部挽留,遂改署代署長銜。

1948 民國三十七年十二月,58歲,後母何淑文仙逝。

1949 民國三十八年九月六日,59歲, 《日本食量及燃料之需給》

1950 民國三十九年,60歲,離開軍駐日代表團,從事學術研究及翻著工作。

1953 民國四十二年,63歲,受聘為中央信託局駐東京專員,從事商業信息資料的翻譯信託工作。

1957 民國四十六:年,67歲,其妻甘葵傾重託其留日同學凌先生之日籍夫人返東京探親之便,去探視並將當時患病的小兒子帶回大陸,凌夫人探視中轉達了家人深切懷念之情,但未能將小兒子帶回。

1958 民國四十七年,68歲,積極準備返回大陸與家人團聚,寫信回家探詢入境手續,甚至連船期都定好,但被台灣安全人員“護送”由東京羽田機場飛台北。

1959 民國四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69歲,在高雄因心臟病發作,溘然長逝!靈骨暫存在台北中和鄉圓通寺忠靈塔。一生清廉自守,刻苦自勵,只求奉獻,不求名利。從政50年,兩袖清風,去世後只留下等身著作,迎門桃李,及治學不厭,誨人不倦之精神。晚年尤好讀書,經過長期的嘔心瀝血,以國外最新的資料和研究成果,寫出了125000言的 《原子兵器》巨著。這一巨著對我國國防上發展原子能的套用具有重要意義。

李待琛著作 李待琛著作

著作

李待琛部分著作: 《革命後之俄羅斯》,現代武器》,《 金屬材料》,《 軍械製造》,《 五種遺規選注》, 《嬰鳴錄》《海南島之現狀》,《 日本食量及燃料之需給》,《金言集》,《槍炮製造及理論》,《國防建設之基礎》,《兵器計算》,《李公漢丞紀念冊》,《現代槍炮之趨勢》,《世界槍炮之現狀》,《火炮之製造》,《我國兵器製造之發達及其現收》,《我國兵器與列強兵器之比較》,《改進兵工廠之要圖》,《原子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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