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的主要課題:
1、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勞教廢止後社區矯正的職能定位與處遇模式研究”。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刑罰目的理論的更新與量刑套用研究”。
3、江蘇省社科基金項目:“基於風險管控的社區矯正理論與實踐研究”。
4、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課題:“和諧社會背景下的刑罰目的理論研究”。
5、江蘇省法學會課題:“職務犯罪預防規範化研究”。
6、江蘇高校區域法治協同創新中心課題:“外來務工人員犯罪與刑事處罰實證研究——以蘇南地區為例”。
7、東南大學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重點課題:“情境式雙語案例研討的法律英語教學模式和課程建設研究”。
並主持橫向課題數項,以主要參與人身份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子課題項目和一般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江蘇省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等其他多項國家和省部級課題。
發表的代表性論文:
1、《修復、矯治與分控:社區矯正機能三重性辯證及其展開》, 《中國法學》2015年第5期(權威期刊、CLSCI、CSSCI)。
2、《刑法研究面向教義學發展的維度與定位》, 《法學研究》2013年第1期(權威期刊、CLSCI、CSSCI)。
3、《從特殊預防到風險管控:社區矯正之理論嬗變與進路選擇》, 《法律科學》2012年第3期(CLSCI、CSSCI), 《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刑法學》2012年第8期全文轉載。
4、《適格犯的概念和機能初探:兼論危險犯第三類型的發展譜系》, 《政法論壇》2014年第5期(CLSCI、CSSCI), 《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刑法學》2014年第11期全文轉載。
5、《危險犯的擴張邏輯和正當性思考》, 《法學評論》2017年第2期(CLSCI、CSSCI)。
6、《不作為因果關係的理論流變與研究進路》, 《法律科學》2016年第1期(CLSCI、CSSCI)。
7、《尋釁滋事罪情節犯的屬性認定與限縮適用探究》, 《法學》2015年第12期(CLSCI、CSSCI)。
8、《論危險駕駛行為入罪的客觀標準》, 《法學評論》2012年第4期(CLSCI、CSSCI)。
9、《醉駕犯罪酒精臨界值標準法理定位與適用思辨》, 《法學》2012年第10期(CLSCI、CSSCI)。
10、《抽象危險犯自身謙抑機制研究》, 《政治與法律》2013年第12期(CLSCI、CSSCI)。
11、《從注意義務違反到客觀歸責:醫療過失犯之理論嬗變與歸責限縮》, 《法學論壇》2014年第5期(CSSCI)。
12、《三次被害視野下我國被害人研究之反思》,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1年第4期(CSSCI)。
13、《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立法方向問題探究——以江蘇省為例》, 《青少年犯罪問題》2015 年第4 期。
獲得主要獎勵:
曾獲江蘇省高校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第四屆江蘇省優秀青年法學家提名獎、東南大學十佳最受歡迎的研究生導師、東南大學教學獎一等獎、東南大學中泰國立獎教金、東南大學教育基金會獎教金等獎項。
出版專著:
《刑罰目的理論的反思與重構》,法律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