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李嵩(1908—1951)
個人履歷
1929年6月軍校畢業後派任國民政府警衛旅(旅長俞濟時)第3團(團長馮聖法)少尉排長。
1930年1月警衛旅擴編為警衛司令部(司令俞濟時),升任第1旅(兼旅長俞濟時)第1團(團長馮聖法)第1營中尉連附。12月警衛司令部併入國民政府警衛師(師長馮軼裴),升任第1旅(兼旅長俞濟時)第1團(團長張世希)第1營上尉連長。
1931年3月第1旅擴編為警衛第2師(師長俞濟時),調任第3旅(旅長楊步飛)第5團(團長張世希)第1營上尉營附。
1932年1月所部改稱第88師(師長俞濟時)第262旅(旅長楊步飛)第523團(團長馮聖法)第1營,仍任上尉營附。
1933年4月調升浙江省保全補充第2團(團長高致嵩)少校團附。
1934年3月調升浙江省保全補充團第3營中校營長。
1935年6月所部改稱第58師(師長俞濟時)第174旅(旅長張鏡明)第348團(團長徐心同)第1營,仍任中校營長。7月13日敘任陸軍步兵少校。
1937年11月升任第58師(師長馮聖法)第174旅(旅長朱奇)第348團上校團長。
1939年4月調任第58師(師長陳式正)第174旅(旅長勞冠英)第347團上校團長。9月第58師縮編為三團制,調任第58師上校步兵指揮官。
1943年12月10日晉任陸軍步兵上校(直晉)。
1944年4月調升第19師(師長唐伯寅)少將副師長。
1946年3月調任交通警察總局(局長馬志超)吉林鐵路警務處處長。8月所部改編為吉林鐵路交警總隊,改任少將總隊長。
1947年11月所部併入暫編第52師(轄三團),升任少將師長。
1948年10月17日在吉林長春被第60軍扣押脅迫起義後入解放軍官教導團學習。
1951年11月8日被東北軍區軍法處判處死刑。12月於執行前在黑龍江哈爾濱獄中病逝。
1986年11月17日瀋陽軍區軍法處予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