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平[雲南臨滄市委原書記]

李小平[雲南臨滄市委原書記]

李小平,男,漢族,1965年8月出生於雲南麒麟,法學博士,雲南臨滄市委原書記。李小平畢業於雲南大學,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雲南大學經濟學院團委書記、共青團雲南省委城青部副部長、雲南省楚雄州武定縣委書記、雲南省委副秘書長、中共雲南省普洱市委副書記、中共雲南省臨滄市委委員等職務。2015年5月,雲南省臨滄市委書記李小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8月,李小平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並依法被逮捕。2017年12月,李小平的一審刑事判決書公布,涉及的罪名包括行賄、受賄兩項,最終獲刑6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李小平李小平
1982年9月-1986年7月,雲南大學經濟系企業管理專業學習。

1986年7月-1987年7月,雲南大學工作。

1987年7月-1990年8月,雲南大學經濟學院團委書記、學生黨支部書記,雲南大學團委副書記、雲南大學學生會秘書長、雲南大學研究生會秘書長。

1990年8月-1999年3月,共青團雲南省委城青部副部長、青農部副部長、學校部部長,兼團省委機關黨委副書記、省青聯常委、省學聯秘書長;1995年9月-1997年7月,雲南大學經濟學院中國經濟與企業管理專業研究生。

1999年3月-2001年1月,雲南省楚雄州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秘書長、州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

2001年1月-2003年8月,雲南省楚雄州武定縣委書記、縣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

2003年5月-2007年3月,雲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

2007年3月-2007年12月,雲南省委副秘書長。

2007年12月-2010年1月,中共雲南省文山州委副書記。

2010年1月-2010年2月,中共雲南省普洱市委副書記、市長候選人。

2010年2月-2013年2月,中共雲南省普洱市委副書記、市長;2009年-2012年,雲南大學博士研究生,獲法學博士學位。

2013年2月-2015年5月,雲南省臨滄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5月4日,經雲南省委批准,臨滄市委書記李小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5月5日,李小平因涉嫌嚴重違紀,中共雲南省委已免去其中共臨滄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罷免代表

李小平李小平
2015年7月30日下午,雲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的報告。

普洱市選出的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臨滄市委原書記李小平,被省紀委立案審查,2015年7月7日普洱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罷免李小平的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依照代表法的規定,李小平的代表資格終止。

依法逮捕

2015年8月,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的中共臨滄市委原書記李小平(正廳級)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依法逮捕。

省委確認

中國共產黨雲南省第九屆委員會第十三次全體會議,於2016年8月3日在昆明舉行。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雲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高勁松、李小平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雲南省委常委會之前作出的給予高勁松、李小平開除黨籍的處分。

一審判決

2017年12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原臨滄市委書記李小平的一審刑事判決書。李小平涉及的罪名包括行賄、受賄兩項,最終獲刑6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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