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華[女富婆]

"據檢察機關指控,李寶華自2007年4月起以支付高額利息的方式,以投資、合作、資金周轉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活動。 備受社會關注的廈門“億萬富婆”李寶華、凌如發特大集資詐欺案已被廈門市中院受理。 檢察機關指控

人物簡介

李寶華是集美後溪英村人,曾因詐欺在廣東被司法機關勞動教養兩年。2006年,她返回廈門後開始快速“暴富”。案發前,她對外稱資產達幾十億元,擁有多家公司,還投資設立了一家“富婆會所”,不僅要花30萬元,還要有5000萬元的資產證明才能入會。
據檢察機關指控,李寶華自2007年4月起以支付高額利息的方式,以投資、合作、資金周轉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活動。2008年至2011年間,李寶華以支付月息2%-24%的代價,向李某、連某等十餘人非法集資總計15.76億元,歸還本息合計18.75億元;向被害人張某、楊某等30餘人非法集資總計13.3億元,歸還約9.7億元,餘款約3.6億元未能歸還。據指控,李寶華騙來的巨額資金,除小部分資金用於企業經營活動外,大量資金用於購買住宅、豪華汽車、遊艇、珠寶首飾及家庭支出等用途。

女富婆李寶華集資詐欺案始末

8月9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稱已經受理了“億萬富婆”李寶華集資詐欺案,涉案資金高達30萬億元,是福建省有史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集資詐欺案。備受社會關注的廈門“億萬富婆”李寶華、凌如發特大集資詐欺案已被廈門市中院受理。檢察機關指控,李寶華自2007年4月起設立多家企業,以支付高額利息的方式,以投資、合作、資金周轉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詐欺案。
2009年是李寶華的鼎盛之年,在那一年相續成立丁俊暉檯球俱樂部、水晶之約KTV、有著“富婆會所”之稱的廈門馨名媛女子私人會所,自稱資產達幾十億元。身兼明大集團總裁的李寶華,還曾一度被冠以“女強人”、“傳奇人物”、“成功人士”、“商業精英”。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份,廈門兩家水晶之約先後關門,令李寶華旗下公司資金問題被各方廣為關注。目前明大集團旗下的廈門兩大公司所運營的廈門馨名媛女子私人會所和丁俊暉檯球俱樂部均已被一債權人抵債。目前李寶華去向不明,牽涉到的幾十億元資金也不知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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