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李學民曾長期在秦皇島市工作,先後擔任海港區區長,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委書記,北戴河新區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北戴河區委書記等職。
2013年10月,李學民進入秦皇島市委常委班子,兼任北戴河區委書記。
2016年2月,李學民不再兼任北戴河區委書記,轉而兼任秦皇島市委統戰部部長一職。
2016年6月5日,從河北省紀檢部門、秦皇島市委等多個交叉信源證實,李學民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 。
2016年7月,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學民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2016年6月5日從河北省紀檢部門、秦皇島市委等多個交叉信源證實,河北省秦皇島市委常委、統戰部長李學民已於兩周前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
多名秦皇島市政府內部人士向澎湃新聞記者透露,李學民的問題主要發生在北戴河任職期間,但也牽扯到之前的問題。
2016年7月11日據河北省紀委訊息:經省委批准,省紀委對秦皇島市委常委、統戰部長李學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