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林(1906—1999),原名李鏡彩,曾用名曾寶,廣東梅縣丙村鎮人。7歲在丙村私塾上學。1920年到教會辦的梅縣廣益中學讀書。1921年,和同班同學朱仰能等帶頭罷課,反對學校強迫學生信教、讀聖經等,掀起有200多學生參加的罷課學潮。1924年到新辦的梅縣學藝中學讀書。1928年到上海考入大陸大學社會系。
1929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11月,編入文化小組,被選為黨小組組長。1930年,任中共閘北區委秘書長。1931年春,任香港海員工會黨團(黨組)書記。同年7月,因叛徒告密被香港英國當局逮捕。一個多月後,李大林的大哥在香港請律師為其辯護,被判處驅逐出境,15年不準再回香港。即離開香港去上海,在上海找到黨組織,恢復了組織關係。
1932年,在上海任海上區委書記,並負責與全國海員總工會聯繫,參加有關工會工作。1933年7月,任中共江蘇省省委巡視員。同年12月,因叛徒出賣,在滬東區被國民黨當局逮捕。1934年4月,在南京軍人監獄被判15年徒刑。1937年9月,第二次國共合作達成協定後,經周恩來與有關方面交涉後被釋放出獄。出獄後負責審查、教育在獄有錯誤的人員。同年12月,任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部長。1938年3月,任中共廣州市委書記;7月,任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部長;10月,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張文彬到延安參加黨的六屆六中全會期間,代理省委書記。1940年12月,中共廣東省委分立中共粵北省委和粵南省委,任粵北省委書記。
1942年5月,中共南委組織部部長郭潛在韶關被捕後叛變,李大林被郭潛出賣,再次被國民黨當局逮捕。一個多月後,在獄中得知郭潛叛變,為搶救南方黨組織,承認個人身份,並和中共粵北省委秘書長嚴重取得聯繫,告知郭潛叛變的情況和自己在獄中的情況。粵北省委即組織撤退,並電告上級。1944年10月,日軍準備進攻韶關,李大林經由二哥劍虹找到堂叔李伯鳴(國民黨省黨部委員)和老同學湯毅生(省稅警團團長)聯名作保釋放出獄,但不讓離開韶關。出獄後,嚴重派人送來1000元和人參並告訴暫不聯繫,以防敵人跟蹤,以後再派人去找。同年底,日軍進攻韶關,國民黨當局才讓李大林回梅縣老家。1946年5月,黨派廖安祥送給李大林20萬元法幣和一封介紹信,叫李大林和夫人張瑛從汕頭偷渡到香港找組織。抵香港後,尹林平、饒彰風代表黨接見,說組織決定李大林夫婦隨東江縱隊北撤。
1946年6月,李大林隨東江縱隊人員北撤山東煙臺;7月,任魯南行署民政處副處長。1947年夏,調中共中央工作委員會,分配到石家莊工作;同年冬,當選為石家莊鐵路總工會副主席。1948年春,任石家莊市政府社會局局長。1949年12月,任全國海員工會籌委會秘書長。1955年,在全國海員代表大會中,當選為中國海員工會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1958年,全國總工會主席賴若愚被定為“右傾機會主義者”,李大林受牽連,被認為是“右傾機會主義”路線執行者。1959年,李大林調離北京到內蒙古。1960年,任內蒙古建築學院院長。1962年,任內蒙古工學院院長。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李大林被監禁。1973年,被定為叛徒,開除黨籍,停發工資,發放到伊盟絨毛廠勞改。1978年,中共中央組織部正式批准為李大林徹底平反。1979年,任內蒙古工學院院長兼黨委副書記。恢復工作後,黨組織兩次給予李大林榮譽獎,並評為優秀黨員。李大林一直工作到1984年78歲時才正式離休。離休後仍致力於黨史研究工作。1991年獲中國海員總工會金錨獎。
1993年後,李大林病重,內蒙古無法治療,經江澤民總書記批准,廣東省委給予特殊照顧,李大林和夫人張瑛回廣州落戶,入省立醫院治療。
1999年3月27日在廣州病逝,終年93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