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經歷
2000-2010年
2000年參加北京電視台《歡樂總動員》節目.
參加錄製了中央電視台《歡聚一堂》 節目
在中國國際廣播電台錄音棚與李詠一同合唱《幸運52》主題歌
2001年參與錄製北京電視台十佳主持人頒獎晚會
5月受邀客串出演電視連續劇《閒人馬大姐》
(導演英達.主演是蔡明.劉金山等.)
2001年多次隨文化部藝術人才中心藝術團赴濰坊.天津等地演出.
錄製湖北黃石電視台.河南駐馬店電視台的綜藝節目和春節電視晚會
2003年7月參加瀋陽韓國周開幕式中韓歌會演出
11月參加中國南豐國際蜜橘節明星大型演唱會演出
2004年4月相約威海東方賓館之夜大型演唱會
6月鄭州錄製滾石之夜滿文軍歌友會(做表演嘉賓)
參加錄製湖南電視台<<音樂不斷>>歌友會做表演嘉賓
2005年參加錄製山東電視台<<陽光快車道>>
參加錄製河北電視台<<音樂現在時>>
2006年多次與中國廣播藝術團合作演出
出演電視連續劇<<靠近你,溫暖我>>(主演:許晴.柯蘭.林依輪等),
出演電視電影<<老媽學車>>(飾演肇事司機.主演苗海忠等)
2007年進入首鋼總公司藝術團.在演員隊任獨唱演員.
參加中共中央辦公廳為中央首長老幹部春節慰問演出
2008年5月參加北京電視台《勞動頌歌》五一電視晚會.
2008年8月8日奧運會開幕當天上午隨首鋼藝術團赴通州運河文化廣場
參加”百年奧運激情2008”文化廣場系列演出.
2008年8月在玉泉路國際雕塑公園參加石景山區慶奧運文化廣場系列演出.
(汶川大地震後.身在北京多次參加賑災義演.捐款捐物 )
2009年參加錄製河北滄州電視台春節電視晚會
2009年5月中國北方旅遊交易會“南山之夜”文藝晚會
9月參加慶祝首鋼總公司建廠90周年文藝晚會
10.1參加慶祝建國60周年北京故宮太廟(民族文化宮)大型遊園演出
2010年1月錄製遼寧錦州電視台春節電視晚會
3月參加錄製北京電視台慶《3.8國際婦女節》文藝晚會
7月參加錄製安徽電視台《周末我最大》.《男生女生向前沖》
2011年
2011年1月河北滄州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
2011年1月吉林通化(通鋼體育館)迎春文藝晚會
2011年6月豐寧壩上草原音樂節開幕式演出
2011年7月中華世紀壇慶祝建黨90周年演出
2011年7月北戴河全國總工會表彰全國勞模代表演出
2011年8月懷柔慶祝建黨九十周年文化廣場演出
2011年8月白山、臨江首鋼首鋼藝術團慰問演出
2011年9月北京動漫節開幕式演出
2011年9月北汽集團控股成立一周年演出
2011年10月參加首鋼第十屆文化藝術節閉幕式演出
2011年10月參加CCTV-3《歡樂中國行》節目
2011年12月參加明星拍賣義捐慈善晚宴”活動
2011年12月參加內蒙古電視台“我最喜愛的十大北疆衛士”晚會
2011年12月參加“第三屆北漂春晚”
2012年
2012年1月河南南陽參加公益拍賣活動
2012年2月發布單曲《斷腸草》
2012年3月參加山東衛視《闖關》節目錄製
2012年4月發布新歌《北京的夢》
2012年4月擔任首屆海南牙模大賽嘉賓
2012年6月參加秦皇島青龍開發區奠基儀式
2012年6月參加首鋼慶七一晚會
2012年10月發布單曲《什麼樣的愛》迅速成為廣場舞愛好者的首選舞曲
2012年11月歌曲《秋天來了》官司開庭
2013年
2013年3月發布單曲《愛人的酒杯》
2013年7月榮獲環球旅遊音樂榜“年度最具潛力新銳唱作人獎”
2013年7月參演武警文工團青年歌手劉若穎《油菜花兒黃》MV男一號
2013年8月發布新單曲《斷腸人在天涯》
2013年9月李創訴音著協侵權糾紛案一審判決出爐
2013年10月發布新歌《我是東北人》
2013年12月參加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2014盛世鐘鳴 祁福五洲”跨年晚會
2014年
2014年3月發布新歌《快樂新娘》
2014年5月參加遼寧丹東寬甸鄉情群星演唱會
2014年5月參加北京石景山區第31界藝術節開幕式演出
2014年6月山東煙臺首建集團萬科項目現場文藝演出
2014年6月重慶市首建集團美利山項目現場文藝演出
2014年7月北京石景山文化館周目大舞台系列演出
2014年7月河北三河大廠首鋼機械廠慰問演出
2014年8月安徽宿州首鋼房地產希爾頓酒店聯誼演出
2014年8月安徽宿州首鋼之夜宿州廣場文藝演出
2014年8月北京市星火工程--走進社區文藝演出
2014年9月北京京西購物節開幕演出
2014年9月北京 全國科普日主場演出
2014年9月唐山祖國頌--七彩曹妃甸文藝演出
2014年10月北京國際雕塑公園迎國慶重陽歌會
2014年10月北京八大處國慶遊園系列文藝演出
2014年10月遷鋼投產十周年文藝晚會
2014年10月成為北京市文聯首批註冊文藝志願者
2014年12月參加河北廊坊龍福寺奠基慶典演出
2014年12月歌手李創告侵權 海淀法院判被告賠償損失
2015年
2015年1月發布新歌《回家》
2015年2月參加鞍山首屆百姓春晚
音樂作品
專輯專輯名稱 | 發行時間 |
愛你不後悔 2011-08-25 國語 | |
一個人的天長地久 2010-04-06 國語 |
歌曲名稱(歌曲說明) | 發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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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 (單曲) | 2015-01-21 |
快樂新娘 (單曲) | 2014-03-29 |
我是東北人 (單曲) | 2013-10-28 |
斷腸人在天涯 (單曲) | 2013-08-26 |
愛人的酒杯 (單曲) | 2013-03-04 |
什麼樣的愛 (單曲) | 2012-08-20 |
北京的夢 (單曲) | 2012-04-09 |
龍騰中國 (單曲) | 2012-05-12 |
斷腸草 (單曲) | 2012-03-03 |
愛你不後悔 (單曲) | 2011-10-03 |
秋天來了 (單曲) | 2009-08-15 |
祝福中華 (單曲) | 2009-07-09 |
一個人的天長地久 (單曲) | 2009-07-09 |
迷途 (單曲) | 2009-07-09 |
我真的愛了 (單曲) | 2009-07-09 |
逝去的愛 (電視連續劇“酒民胡四海”主題曲) | |
創作經歷
2012青年創作歌手李創今晚攜最新專輯《愛你不後悔》亮相海口,與參賽選手和廣大歌迷交流互動。今天下午,李創在海口森林城市酒店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在浮躁之氣瀰漫的當今歌壇,李創始終堅持創作,他說,自己的目標就是寫出更多歌迷和自己都滿意的作品,不斷用新的作品來回饋歌迷的喜愛。
李創畢業於瀋陽音樂學院流行音樂系,純正的科班出身,目前是北京首鋼藝術團的一名歌唱演員。2000年,他憑藉著對著名歌手滿文軍的惟妙惟肖的模仿,成為各大電視台的常客。然而李創卻在繁忙的演出之餘,感覺到了潛在的危機。演出之餘,他開始潛心創作,並且不停尋找機會演唱自己的原創作品,逐步擺脫了模仿秀的痕跡,開始形成自己的藝術風格。全新專輯《愛你不後悔》收錄了李創原創的7首歌曲。其中主打歌《愛你不後悔》迎合了時下流行的網路曲風,琅琅上口,平淡中帶著激情和情感宣洩,感傷之中透出催人向上的力量。李創說,現在唱片市場非常不好,出專輯肯定會賠錢,但是他依然堅持不斷推出自己的新專輯。他說,現在歌壇的風氣非常浮躁,很多人都渴望一夜成名,有的不惜惡意炒作,很少有人願意踏踏實實地做音樂。作為一個從小就熱愛音樂的創作歌手,李創希望用自己的創作來證明實力,他說,堅持創作,自己的藝術生命力才會更加長久。
李創曾經多次來海南演出,但是卻沒有舉辦過一場自己的歌友會。他告訴記者,希望通過這次演出活動,讓更多的海南歌迷認識和了解自己,也希望早日在海南舉辦自己的歌友會和專場演出。
影視作品
情景電視連續劇《閒人馬大姐》(導演:英達.主演:蔡明.劉金山等.)
大型電視情感連續劇《靠近你,溫暖我》(主演:許晴.梅婷.柯蘭等)
北京電視台情景系列短劇《真情檔案》《心情故事》
中央電視台電影頻道電視電影《老媽學車》
中央電視台電影頻道電視電影《有車好好開》
李創維權官司
官司起因
2012年3月李創發現所創作並演唱的歌曲《秋天來了》(曾用名:我的心痛你知道嗎)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被收錄在廣東東昇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製作發行、廣東省音像出版社出版、孫露演唱的專輯《寂寞誘惑》裡面(此專輯有三種不同版本),歌名更是變為《愛情的秋天》,同時個別詞句也做了改動。此專輯通過網路和其他渠道熱銷(在廣東音像城2011年6月發燒天碟銷量排行榜中為銷售冠軍)。
在此情況下,李創聘請北京市京悅律師事務所陳孟君律師為自己維權,起訴廣東東昇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東省音像出版社出版以及孫露,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追加音著協為被告
該案在證據交換過程中,廣東東昇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東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和孫露的代理人出示了《錄音法定許可著作權使用費收轉證明》以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錄音法定許可登記表》,證明其為使用李創音樂作品《秋天來了》(被孫露翻唱,並將歌名改為《愛情的秋天》,收錄在其專輯《寂寞誘惑》中)已向音著協申請法定許可登記並支付了400元使用費;而李創並非音著協會員,從未以任何方式授權音著協代為許可並收費,同時李創在初次出版包含該歌曲的專輯《一個人的天長地久》時就在專輯封面聲明“未經授權,不得使用”,並不符合法定許可條件,現音著協居然以區區400元擅自“賤賣”,而且自己竟然毫不知情,令人非常憤怒,因此毫不猶豫地將音著協追加為共同被告。
一審判決
海淀法院確認《秋天來了》(原名《我的心痛你知道嗎》)的詞曲作者為李創,李創對該歌曲的詞曲享有相應的著作權,他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東昇公司與廣東音像出版社明知李創為詞曲作者而擅自使用,卻不與李創協商獲得授權許可,轉而向音著協支付費用,但未審查李創是否音著協會員,亦未審查音著協是否有權對外進行著作權許可,或者音著協的許可費用收轉行為是否有效、合理,其行為構成侵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東昇公司指定演唱的歌手以營利為目的,在歌曲演唱中使用李創創作的詞曲,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詞曲進行演唱,並經過公開渠道出版發行,也構成侵權。三被告屬共同侵權,應當立即停止侵權,並連帶賠償損失。同時,因三被告在使用李創歌曲過程中,未經許可,擅自修改歌曲名稱(改為《愛情的秋天》),並對歌詞進行刪改,破壞了作品的完整性,應當向李創賠禮道歉。
李創的訴訟代理人陳孟君律師表示不敢苟同。他說,一般侵權責任需具備過錯這一構成要件,而過錯包括故意與過失兩種形式,在本案中,音著協恰恰存在過失,因為無論國家著作權局的公告還是著作權法的具體條文,都明確規定音著協收轉使用費的前提必須符合著作權法定許可的條件,可李創在首次製作錄音製品時在專輯封面做了明確的權利保留聲明,並不符合《著作權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錄音製品法定許可的條件,使用人未經許可不得使用,也就不存在逕行使用再支付使用費的問題,更不存在音著協代為收轉使用費的問題。現音著協不顧前提條件,不進行必要的審核確認,就直接收轉法定許可使用費,等於認可使用人享有法定許可使用權,為使用人的侵權行為提供了便利、幫助甚至保護。現實生活中,正因音著協未履行必要的審查義務,導致大量唱片公司拿著音著協的收費證明,以法定許可之名大肆侵權。如果法院完全免除音著協的審查義務,等於放任使用人打著已經音著協許可收費的幌子侵害廣大音樂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放任音著協以著作權集體管理之名擾亂和破壞音樂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
基於上述考慮,李創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東昇公司等也對賠償金額和賠禮道歉方式不服而抗訴。比較“洗具”的是,海淀法院儘管駁回了李創對音著協的訴訟請求,卻要求音著協承擔300元訴訟費,音著協也“憤”而抗訴。
無論二審判決結果如何,音著協在收取使用費時是否應當盡合理的審查義務都是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
二審判決
海淀法院判決如下:
一、廣東東昇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東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孫露、北京中關村圖書大廈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侵權行為;
二、廣東東昇有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東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孫露連帶賠償原告李創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費用兩萬五千元;
三、廣東東昇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東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孫露在中國音樂著作協會的官方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刊登聲明向李創賠禮道歉,中國音樂著作協會對已應予以配合(聲明內容須經本院審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將根據李創申請,在相關媒體公布判決主要內容,其費用由被告廣東東昇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東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孫露承擔);
四、駁回李創其他訴訟請求。
訴訟費用由廣東東昇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東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孫露承擔2000元,音著協承擔300元。
(抗訴內容經海淀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