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2日,李剛在依蘭縣滙豐樓酒店預訂酒席,準備次日為其女兒舉辦“升學宴”,接到民眾舉報後,依蘭縣紀委及時對李剛進行了約談,責令其取消預訂酒席並作出書面檢查。
7月26日,李剛仍在滙豐樓酒店為女兒舉辦了4桌“升學宴”,招待部分親屬和縣供水公司職工,並收受供水公司職工禮金4600元。依蘭縣委免去李剛職務,依蘭縣紀委給予李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退還所收違紀禮金。
李剛,男,黑龍江省依蘭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2014年7月22日,李剛在依蘭縣滙豐樓酒店預訂酒席,準備次日為其女兒舉辦“升學宴”,接到民眾舉報後,依蘭縣紀委及時對李剛進行了約談,責令其取消預訂酒席並作出書面檢查。
7月26日,李剛仍在滙豐樓酒店為女兒舉辦了4桌“升學宴”,招待部分親屬和縣供水公司職工,並收受供水公司職工禮金4600元。依蘭縣委免去李剛職務,依蘭縣紀委給予李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退還所收違紀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