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英

這一年,李全英組的糧食畝產突破400斤大關。 1953年春,李全英伴工組轉為常年互助組。 1954年秋,李全英互助組轉為新光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任副社長。

1913~1986年
女。上海金衛鄉永聯村人。1951年春,她回響黨和人民政府關於“組織起來”的號召,動員5戶貧苦農民,組成新扶鄉第一個伴工組。這裡地處沿海,土地貧瘠,糧食畝產只有二三百斤。在李全英帶領下,全體組員冒著早春嚴寒下河罱泥,積肥改土。她自己身體力行,一連挑了10多天河泥,又不顧當地“婦女上船船要翻”的世俗偏見,在烈日炎炎的盛夏季節,同男女組員搖船遠去新倉、乍浦等地撈水草漚肥。這一年,李全英組的糧食畝產突破400斤大關。第二年,又取得了畝產500多斤的好收成。被評為縣勞動模範,出席在無錫召開的江蘇省農業先進代表會議,受到省政府的表彰。1953年春,李全英伴工組轉為常年互助組。是年大旱,她帶領組員,日夜推車打水抗旱,使互助組在遭受天災的情況下,糧食畝產達700多斤的新紀錄。這一年,她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並再次出席在南京召開的江蘇省農業勞模大會,受到大會的嘉獎。回來後,她把所得的50元獎金買了6頭苗豬,安排給6戶組員發展家庭副業生產。1954年秋,李全英互助組轉為新光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任副社長。1955年,新光農業社的糧食畝產接近800斤,副業生產亦開始發展,成為廣大農戶走集體化道路的榜樣。以後,她又先後任生產大隊副隊長、黨支部副書記等職,是本縣第一、二、三、四、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第五屆縣人民委員會委員。“文化大革命”中,她被扣上“假模範”等罪名,屢遭批鬥,但她對黨始終堅信不渝。晚年,組織上安排她在社辦廠工作。她雖已年老體衰,但仍然閒不住手腳,兢兢業業做好工作,被職工譽為愛廠如家的“好管家”。1986年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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