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71年12月參加工作,在利津縣明集公社任婦聯主任;
1984年3月至1989年5月在東營市婦聯先後任婦女兒童權益部幹事、副部長、婦聯法律顧問處主任;
1989年5月至2001年4月在東營市土地管理局先後任政策法規科科長、監察科科長、建設用地科科長、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2001年4月至今任東營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李光榮,從事婦女工作期間,出席過山東省第六次婦女代表大會。曾擔任山東省法學會會員。撰寫的
論文
《試論換親轉親的社會危害》被省法學會編入《婚姻法學論文選集》。
成就榮譽
他先後被評為全市“一五”普法先進個人、全市先進工作者、全市依法行政先進個人
市直機關優秀共產黨員、全省“土地衛士”、全省土地管理先進工作者
獲東營市委、市政府獎勵,並晉升一級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