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跡
2010年,李元敏任蓋買村黨支部副書記,2012年又當選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成為了90%都是少數民族村民的蓋買村的漢族村支書。她積極發展集體經濟,帶領民眾致富,改善民眾生產生活條件,關心民眾疾苦,妥善處理村民的矛盾糾紛,為蓋買村創造了團結和諧的環境。
2011年3月,李元敏臨危受命,接任村黨支部書記,並以最高票當選村委會主任。從抓班子入手,連續開展民眾評議黨員幹部活動,將5名民眾滿意率較低的村幹部清除班子,一批想幹事、能幹事的年輕幹部走上崗位。視民眾為親人,把無錢治病的維吾爾族大媽當母親照顧,把身患絕症的維吾爾族姑娘當女兒對待,將經營多年的店鋪贈送給無收入來源的吾乎蘭姆,精心照顧服刑人員家屬,讓他們感受到黨組織溫暖。以身作則,從自己親戚入手,重新丈量全村耕地,為村集體增加了345畝機動地,村集體從倒欠賬的“空殼”村變成年收入70萬元的富裕村。注重加強民生建設和帶動民眾增收致富,500戶村民住進了安居富民房;維修了18公里庭院供水渠和8公里防滲渠,解決了村民的用水難題;鋪設了20公里舖油巷道和25公里砂石道路,讓村民徹底擺脫了“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困境;全村人均年收入由2011年的6500元增加到現在的11350元。
人物榮譽
2010年獲“自治區民族團結模範先進個人”稱號,2011年獲全國“巾幗建功標兵”、自治州“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2014年度“感動新疆”十大人物,2015年獲得全國優秀共產黨員稱號等榮譽稱號。2016年7月被中組部授予“全國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