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榜眼
朝 代:
清曾用名:無生卒年:1635~1719
字:貞孟號:暢園
籍貫(古稱):
河南柘城籍貫(今稱):無及第時間(中歷):康熙三年及第時間(西曆):1664
科別:甲辰科名次:進士第二人
授官:兵部左侍郎諡號:無
著作:《恭宋堂存稿》等
履歷
李元振在順治十八年(1661)參加鄉試考中舉人。甲辰科李元振考取會試。參加殿試,李元振被拔為一甲第二名進士及第,授職宏文院,授任翰林院編修。
康熙八年八月,李元振為順天鄉試正考官,歷任左贊善。康熙二十三年三月,為日講起居注官。十月。李元振為順天武鄉試正考官。康熙二十六年(1687),天下大旱,御旨詔告群臣,讓百官直言朝政得失。惟獨李元振敢於直言指出:內廷外臣不能體國奉公的弊端,請考察總督、巡撫,整理朝政,以安民心;定期考核百官,獎懲嚴明,升遷有別。李元振本身一貫事必躬親,一絲不苟,治政有方。康熙二十九年十月,以左通政遷太僕寺卿,不久,改任太常寺卿,康熙三十年二月,李元振改左副都御史。康熙三十一年二月,遷工部右侍郎。沒多久,升任左侍郎。康熙三十一年(1692)李元振到任後,發現部務紛繁,人浮於事,文牒久不處理,致使一些官吏乘隙為非作歹。他嚴加整頓,精心治理。沒幾個月,長期積累各種弊端全除。十月,轉兵部左侍郎。康熙三十二年(1693),李元振赴山西大同軍事重鎮右衛,督建營房一萬八千餘間,一年有餘,工程完成。既省下白銀三十萬兩,而且堅固、完美。李元振深得皇帝嘉賞。此舉盡顯李元振廉潔奉公,為官清正,從不營私舞弊的為官之道。康熙三十六年九月,李元振以省親上疏,乞假告準。康熙四十年十二月,改兵部右侍郎,康熙四十一年六月,轉任兵部左侍郎,康熙四十三年二月,李元振由於受牽連,對內河外河分司侵蝕錢糧未查出案有責任,被革職留任,康熙四十六年七月,以體衰多病乞辭官退休,康熙四十八年(1709)春夏,柘城大雨泛濫成災,百姓衣食無著。李元振捐獻百金,打開“義倉”,雖然他在朝為官,卻情系故里鄉親。他又採取“官米平價出糶”,使全城百姓得以度過災年。李元振為官從政,致力治學。雖已年老,反而更加孜孜以求,從不休止。臨終前,他上疏奏請提高縣級學政,增加學額,令文風為之大振。
李元振為官清正廉潔。在任時,剔除積弊,人莫能欺。他生性好學,老猶不休。他生平不乾進,不苟得,不文過飾非,不作偽,不沽名釣譽,不挾奸詐以操縱事物。李元振品行端方,為人純正,不因高官厚祿而驕奢,也不因官職升降而失節,明人察事,不畏權威,直言敢諫。
康熙朝中發生的“兩河大貪案”涉及面十分廣,而李元振一身清白。康熙命令他督辦查勘天津河工,李元振回朝復命稟奏,款款明細清楚,康熙帝非常讚賞,禮遇賞賜十分豐厚。
李元振善詩能文,筆力雄厚。康熙五十八年,李元振卒於家中,享年8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