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傑[婁星區農村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員]

李傑,婁星區農村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員。

違紀通報

2010年6月、7月,婁星區農村公路管理局組織全局幹部職工分兩批赴台灣旅遊,共開支390585元,人均開支8310元。2012年元月以虛假的漣雙線路面維修工程項目支出沖抵赴台旅遊費用。婁星區紀委給予區農村公路管理局局長、黨支部副書記鍾平,副書記兼工會主席黃湘文,副局長朱海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黨支部書記周映導、副局長陳志及有關工作人員韓玲、李傑、梁建強、劉永彬、龍賽清、張鳳秀黨內警告處分,所有旅遊費用一律由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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