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6年11月24日,俊成奉命到大別山,受到劉伯承、鄧小平、陳毅等的接見,並參與策動黃維兵團起義。民國38年4月,他奉命率領接管軍政幹部400餘人到南京開展接管工作,後被安排在南京市公安局任辦公室副主任;8月,調任重慶市公安局五處經濟保衛處處長;10月,調任西南公安部第二處處長。1953年8月,他調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副院長。1955年7月,調任四川省人民委員會政治辦公室副主任、省政法黨組副書記。1956年,當選為四川省政協委員。1958年3月,他被劃為右派分子,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下放到西昌大營農場勞動改造。
1960年9月,李俊成在四川病逝,時年46歲。1979年,中共四川省委、省政法黨組為其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