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紈(1494~1549)

朱紈(1494~1549)

"嘉靖二十五年(1546)擢右副都御史

朱紈(1494~1549)

正文

明朝大臣。字子純。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正德十六年(1521)進士。歷官景州知州、開州知州。嘉靖初遷南京刑部員外郎。歷四川兵備副使,屢遷至廣東左布政使。嘉靖二十五年(1546)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次年改提督浙、閩海防軍務,巡撫浙江,防禦倭寇。當時,倭寇大肆侵擾東南沿海。浙閩海防廢壞不堪,戰船、哨船十存一二。海盜商人、浙閩豪門勢家多與倭寇勾結,假濟渡為名,造雙桅大船,運載違禁貨物。將吏不敢詰。朱紈到任後,採納僉事項高和當地士民的建議,革渡船,嚴保甲,搜捕通倭奸民,整頓海防,嚴禁商民下海。二十七年四月,他指派都司盧鏜率福清兵由海門進兵,攻克倭寇巢穴雙嶼港,活捉日本人稽天和中國海盜許棟等,並築塞雙嶼,堵擊倭寇。又將捕獲之通倭罪犯統統處死。朱紈的行動觸犯了閩浙地主豪紳的利益,又因在日本貢使周良的處置問題上,與主客司、福建籍的林懋和發生矛盾,招致閩人官僚仇恨。二十七年七月,吏部采御史、閩人周亮及給事中葉鏜言,奏改紈為巡視,以弱其權。紈憤而於次年春上疏爭之,並陳明國是、正憲體、定紀綱、扼要害、除禍本、重斷決六事。次年三月,俘獲海盜李光頭等九十六人,亦盡誅之。而御史陳九德卻劾其擅殺。朝廷遂革紈職,紈憤而自殺,朝野為嘆息。但自此明廷罷巡視大臣不設,中外不敢言海禁事,海防廢弛,倭寇更加猖獗,荼毒東南沿海十餘年。朱紈有《甓余錄》十二卷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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