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登凱

朱登凱,男,漢族,1964年8月出生,江蘇省新沂市人,大專文化。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社區辦主任。

2018年11月19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2月19日,徐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朱登凱以涉嫌受賄、貪污罪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93年11月至1996年4月 任泉山區人武部助理員;

1996年4月至1996年11月 任泉山區紀委紀檢員;

1996年11月至1999年11月 任泉山區紀委辦公室主任(副科級);

1999年11月至2000年12月 任泉山區紀委辦公室主任(正科級);

2000年12月至2002年9月 任泉山區西關街道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 任泉山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2006年6月至2009年8月 任泉山區湖濱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

2009年8月至2012年1月 任泉山區泰山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

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 任泉山區泰山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副處級);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任泉山區司法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副處級待遇);

2017年12月至2018年9月 任泉山區司法局局長、泉山區社區辦主任;

2018年9月 起任泉山區社區辦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1月19日,據徐州市紀委市監委訊息:徐州市泉山區社區辦主任朱登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19年2月19日,徐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徐州市泉山區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原辦公室主任朱登凱(副處級)以涉嫌受賄、貪污罪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登凱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朱登凱,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2010年至2013年,被告人朱登凱利用擔任徐州市泉山區泰山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拆遷項目、工程承包等方面謀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08年至2011年,被告人朱登凱利用擔任徐州市泉山區濱湖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泰山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採取虛構支出事由、虛列拆遷獎金髮放對象等方式,貪污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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