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哈爾濱市人大預算工作委員會原主任]

朱海[哈爾濱市人大預算工作委員會原主任]

朱海,男。曾任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2016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哈爾濱市國資委副主任、主任、黨委書記。

2015年1月-2016年5月任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任免信息

2016年4月27日,哈爾濱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免去:朱海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4月15日,據哈爾濱市紀委訊息: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朱海在任市國資委副主任、主任、黨委書記期間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5月27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經哈爾濱市委批准,哈爾濱市紀委對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朱海在任市國資委副主任、主任、黨委書記期間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朱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審查期間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購買購物卡;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對個人重大事項故意隱瞞不報;嚴重違反廉潔紀律,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發放職工福利,到企業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利用職務之便低價買房;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私存私放公款、挪用專項資金;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其中,挪用專項資金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問題和利用職務之便低價買房涉嫌犯罪。

朱海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哈爾濱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哈爾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朱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按照相關程式上繳國庫;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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