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評價
《清史稿·列傳》中如此評價:“朱孫貽提倡團練,振興人材,實為湘軍肇基”。
在談到湘軍的時候,人們通常會認為曾國藩是其統帥、創始人。但究其創始的根源,我們可以從《清史稿·列傳》上看出,是江西籍湘鄉知縣朱孫貽促成了湘軍由鄉間士紳私人武裝向地方統一武裝的轉變。儘管《湘軍史》中有這樣的記述:“楚軍起於江忠源,其時以三百人從烏蘭泰,不能成營制。後忠源官尊師眾,第從先廓之,而法制不改。”但歷史學家認為,江忠源所率領的楚軍還不能稱作為正規的“兵”,仍只能歸屬於地方團練武裝之列。
人物生平
江西人朱孫貽,字石翹,江西清江人(今屬江西樟樹市)。“入貲為刑部主事。改知縣,發湖南,歷署寧鄉、長沙,皆有聲”。他於道光三十年即公元1850年獲任湘鄉知縣後,召集劉蓉、王鑫等人,以“欲衛閭里,非團練鄉兵不可”為由開始建立地方武裝。這一年的曾國藩正好四十歲,之前的1849年9月剛任兵部右侍郎,身在京城。由此可見,朱、曾二人同屬京官,但朱氏早於曾氏下放地方。
鹹豐二年即公元1852年,朱孫貽將所掌握的縣屬武裝分成左、中、右三營,其中,王鑫負責左營,羅澤南負責中營,康景暉負責右營(康為湘鄉四十七都紳士),並有專人負責糧草、兵器等後勤事務,湘軍的雛形由此形成。在打擊匪患,防備太平軍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名聲鵲起。這年的7月,曾國藩奉命赴江西擔任鄉試正考官,半路上得到其母親去世的訊息,便請假回家奔喪守孝,回到了湘鄉。
1853年,曾國藩奉旨協助湖南巡撫張亮基辦理團練事務,由此開始了其軍事生涯,從文官轉向率兵打仗。經商議後,張亮基“聞湘鄉團丁名,調防省城,孫貽令王鑫、羅澤南、羅信南、劉蓉率之往”,曾國藩由此逐步掌控了這支地方武裝。並以它作為保證省內治安的重要支柱。
1854年,湘軍在朱孫貽帶領下首次出省作戰,馳援在江西的曾國藩、江忠源,名正言順地打起了湘軍的旗號,由此湘軍開始了漫漫征戰歲月,且深刻影響了近代中國的歷史。
朱本人也全不象一介文弱的縣官,頗能打仗,剿匪時不顧身上中彈仍裹傷再戰,故在江西立下戰功後晉升為寶慶(今邵陽)知府。他在寶慶府任上仍舊沿襲了在湘鄉的做法,繼續大辦地方團練武裝,維護了一方平安。1856年,曾國藩仍困在江西,朱孫貽則被湖南巡撫駱秉章疏薦人才,記名以湖南道員簡放。不過,1858年,大約是拖延時間未應招去廣西作戰,受到降級的處分,退回到了知府的位置,他拖延不到的原因今已難以查考。直到兩年後的1860年,同劉長佑一道平定了廣西柳州,才“開復處分,賜花翎,加按察使銜”。駱秉章奉命到四川督戰的時候,委任朱孫貽負責後勤事務,不多久,二人關係因在是否辦團練一事上意見不合而產生裂縫,朱孫貽稱病引退,不再出馬,於光緒三年(1878年)病故。
《清史稿》記載
朱孫貽,字石翹,江西清江人。入貲為刑部主事。改知縣,發湖南,歷署寧鄉、長沙,皆有聲。道光三十年,署湘鄉。漕務積弊,屢釀巨獄,孫貽蒞任,鄉民方麕集環噪。孫貽令曰:“新漕限迫,驟改章,弗及。來年當為若剔朘削弊,敢煽動浮言者罪之。會匪切近災也,亟縛獻!”眾唯唯散。疊捕盜魁陳勝祥、劉福田等置之法。稔知邑士之賢者,舉羅澤南孝廉方正;縣試拔劉蓉冠其曹;延王錱襄幕;於康景暉、李續賓、續宜皆獎勖之。廣西匪熾,孫貽集眾曰:“賊勢未易殄,北竄,湖南當其沖,欲衛閭里,非團練鄉兵不可。”王錱等曰:“謹奉令!”總督程矞采防衡州,孫貽以策乾之,不省。會匪驟起,偕劉蓉、康景暉往捕。孫貽中彈,裹創戰於湖洞,擒賊目王祥二、熊聰一,王錱復捕賊百餘,檻致總督行營,前後七百餘人。
鹹豐二年,洪秀全連陷道州、江華、永明、桂陽、郴州。孫貽集團丁分三營,以羅澤南領中營,易良乾副之;王錱領左營,揚虎臣、王開化、張運蘭隸焉;康景暉領右營。羅信南綜糧糈,謝邦翰治兵械。推古人陣法,制為起伏分合,湘軍紀律自此始。長沙圍未解,王錱、康景暉、趙煥聯分駐要隘;羅澤南、易良乾防縣城,伏莽蠢動,即時捕滅,縣境肅然。
三年,巡撫張亮基聞湘鄉團丁名,調防省城,孫貽令王錱、羅澤南、羅信南、劉蓉率之往。四年,孫貽率團破安化藍田賊,擢郴州直隸州。江忠源奉幫辦軍務之命,與曾國藩議援江西,令孫貽率湘軍赴之。羅澤南領中營,易良乾領前營,謝邦翰領右營,康景暉領左營,揚虎臣領後營,羅信南領親兵營,共三千人,至南昌,戰永定門外,大破賊。謝邦翰、易良乾、羅信東窮追被戕,孫貽哭之慟,以李續賓代領右營,羅信南兼領前營。吉安土匪鄒恩隆應賊,孫貽扼樟樹鎮,分軍令澤南、續賓及劉長佑剿平之。南昌圍解,凱鏇,加知府銜,擢寶慶知府。諏才俊,嚴保甲,懲積匪,一如治湘鄉時。捐寺觀貲產制旗械軍火,募戰士千人,發義倉、常平儲谷充餉,親歷各鄉訓練,捕新寧山門團匪誅之。
五年,粵匪陷東安,率千人偕副將聯霈馳扼五峰鋪,賊不敢犯。衡陽土匪起,出境平之。六年,駱秉章疏薦人才,記名以湖南道員簡放。尋以治防功被優敘。八年,勞崇光調赴廣西,假滿未出,降一級調用,仍治湘、寶團防。
十年,會劉長佑克廣西柳州,開復處分,賜花翎,加按察使銜。駱秉章赴四川督師,奏調孫貽總理營務。同治元年,擢授浙江鹽運使。秉章奏治川省團練,孫貽與秉章左右議不合,引疾請罷。命力疾赴陝西佐理多隆阿營務,以病辭,終不復出。光緒五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