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體論論證
其論證過程是:大前提:人心中存在著一個上帝的觀念,其含義為無限完美者。 小前提:無限完美者必然包含存在這一屬性,否則不能稱其為無限完美者。 結論:此種無限完美者必然存在,也就是說上帝必然存在。
本體論論證(Ontological Argument),基督教哲理神學和辨惑學命題之一。其特徵是使用經院哲學的本體論方法來論證上帝的存在,由安瑟倫首先提出。其論證過程是:大前提:人心中存在著一個上帝的觀念,其含義為無限完美者。小前提:無限完美者必然包含存在這一屬性,否則不能稱其為無限完美者。結論:此種無限完美者必然存在,也就是說上帝必然存在。這一論證曾為托馬斯·阿奎那及康德等人所批判。他們指出,“存在”不是一種屬性,不能被當作像屬性一樣的謂詞來處理;而“完美者”是指屬性上的完美,一個屬性上完美的東西仍然可以是不存在的;否則的話,任何想像的東西,如大海中的一個想像的島,只要加上“完美的”這樣的謂詞,就成為現實的東西了。支持本體論論證的神學家則強調,“存在”不是一種屬性的說法只適用於偶然的、有限的存在者,而上帝是必然的、無限的存在者;對於上帝來說,存在與其性質相統一,在上帝的無限完美的觀念中包含著他的必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