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源於網路熱帖2011年7月6日下午4點30左右,廣西防城港市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稱已經在上午獲知了網上發帖稱《廣西防城政府把公務車由賓士ML改為本田》的帖子,根據廣西防城港市委辦、市政府辦2011年聯合下發的通知,對於涉及到具體單位的輿情,他們實行自己發現,報告和回應的一套機制。他們在7月6日上午發現有網友發帖及微博傳播後,已經第一時間向防城港市公安局通報了相關情況,網帖中的內容與事實不符,網帖稱之為防城政府公務車的其實是一輛警車,該車為防城港東興市公安局的車輛,網友發帖中的車輛圖片為老照片,該車在兩年前已經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報廢,並且早已廢置停用了。由於公安工作可能會得罪一些人,而用早已廢置不用的警車舊照發帖,疑為有人肆意炒作和誹謗。
5天后公開回應2011年2月12日,廣西防城港市委書記禤沛鈞在一次全市工作會議上強調:“高度重視網友留言辦理、答覆工作。今後,凡是輿論監督反映的問題,除涉及國家安全、機要和保密工作以外,相關部門必須於5個工作日內在媒體上公開作出回應,絕不能讓網民朋友投訴無門、問責無果。 廣西防城港市委辦、市政府辦2011年聯合下發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是在重要網站上出現與防城港市有關的留言,必須100%及時發現、報告並正面回應;凡是在網上出現對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直接提問、批評或求助的留言,必須100%及時發現、報告並正面回應;凡是涉及人群多、觸動利益大、影響範圍廣的留言,必須100%及時發現、報告並正面回應;凡是有可能造成惡劣影響,引發不良後果的留言,必須100%及時發現、報告並正面回應。
事件結果
東興市公安局莫局長7日接受採訪稱,這輛賓士M L 350是2009年初被查扣的無主車,由於之前對於查扣的無主車輛管理不規範,“會用來改裝成警車”,但在2009年7月之後,公安部出台相關規定,“無主車就都封存起來,沒有動用過了,全部在大隊停車場。” 對於這輛噴塗為警車的賓士,莫局長再次稱從來沒有使用過,而對於車上懸掛的警用牌照,莫局長則稱,該車沒有經過正式的車牌申請程式,車牌是“人手掛上去的”。莫局長承認,噴塗車輛、懸掛警牌等,警方“肯定有違規”。而對於這輛賓士是被查扣後警方將其改裝為本田,還是查扣時就已被改裝,莫局長說“沒有了解過”。
7日上午11時17分,最初發帖曝光此車的網友“哎老虎油”和警方溝通後在紅豆論壇發布道歉聲明稱,自己為了提高人氣,“將2009年3月拍攝的車輛照片放到紅豆網上,給有關部門帶來了負面影響,本人在此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