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審計

期中審計是在會計報告期內進行的審計。期中審計對象主要是被審單位或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期中審計主要作用是,及時發現和糾正錯弊,減少期末審計的工作量,縮短期末審計的工作時間。期中審計多數由被審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

主要內容

以對審計客戶進行情況調查、內部控制調查和測試為主要內容

期中審計的具體工作內容

優缺點

期中審計有如下一些優點:

(1)能及旱發現問題和採取糾正措施;

(2)能做好審計工作人員的調配工作;

(3)能提前完成審計任務和迅速揭露重大問題;

(4)由於審計業務分散進行,能同企業的經營活動協調起來;

(5)能對被檢查企業施加精神上的控制(moral check);

(6)審計人員能及早熟悉和了解審計對象,等等。

由於期中審計有這么多優點,最近期間,在企業的內部管理組織相當完善的條件下,過去應在期末審計中進行的餘額檢查逐漸轉移到期中審計中去辦理了。

然而,期中審計也有如下一些固有的缺點;

(1)審計事項在檢查後有被篡改的危險;

(2)審計證據的確定性不足,等等。

因此,在辦理期中審計的場合下,必須進行審計事項的事後管理,並在搞期末審計時追查有關事項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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