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區文物保護單位

朝陽區文物保護單位1986年公布第一批。 [1] 第一批:1986年公布。

朝陽區文物保護單位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北京市朝陽區文化委員會提出,經朝陽區人民政府同意並公布的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朝陽區文物保護單位1986年公布第一批。[1]
第一批:1986年公布。[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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