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多條款

朗多條款

朗多條款是美國NBA官方發布的新賽季技術統計規則,這條規則是杜絕了朗多式漏洞。但按照新規,朗多上賽季參與評選,場均助攻數據應該換算為420/58=7.2次,只能排在聯盟第9位,和助攻王無緣。

簡介

朗多條款是美國NBA官方2013年10月29日發布的新賽季技術統計規則,這條規則是為了杜絕上賽季朗多獲得聯盟助攻王這一漏洞而實行的。按照新規,朗多上賽季參與評選,場均助攻數據應該換算為420/58=7.2次,只能排在聯盟第9位,和助攻王無緣。因此,這條規則也可以命名為“朗多條款”。

新規則

在場均得分、場均籃板和場均助攻等數據統計方面,新規則如下:

一個球員必須參加70%的場次(普通賽季為58場比賽,縮水賽季按比例計算),才可以被列入統計名單。如果出場次數不足58場(或70%),那么必須將整體數據除以58場(或70%)來參與排名。

除關於場均數據外,在三項命中率的統計方面,規則如下:

投籃命中率必須命中300個進球或場均命中300/82=3.66個進球以上,罰球命中率必須命中125個罰球或場均命中1.52個罰球以上,這兩條規則並未改變。三分命中率之前要求命中55個或場均命中0.7個,新規則要求命中82個或場均命中率1個。

案例

朗多朗多

在2012-13賽季,朗多僅僅出場38次,獲得420次助攻,最終就以場均11.1次助攻獲得聯盟的助攻王。出場70次,場均9.7次助攻的保羅只能屈居第二位。因為按照之前的規定,一名球員參加評選需要滿足“出場70次或以上”和“總得分超過1400分,總籃板超過800個,總助攻超過400個”這兩個條件中的任意一個,朗多的420次助攻滿足第二個條件,因此力壓保羅獲得助攻王。

但按照新規,朗多上賽季參與評選,場均助攻數據應該換算為420/58=7.2次,只能排在聯盟第9位,和助攻王無緣。

不過也有例外,在2005-06賽季,傑拉德-華萊士在55場比賽中搶斷138次,當時他以場均2.51次搶斷獲得搶斷王。按照新規,他的數據應該換算作138/58=2.38次,但依然領先第二名布文-奈特的2.28次,仍然是搶斷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