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預備通知

落款發文機關、日期 會議預備通知的內容是會前受文單位需要準備的事項,會議的程式和內容不應列入,未列入的內容應在正文結束處用“將另行通知”字樣交代清楚。如有《登記表》《名額分配表》之類的附屬檔案材料,也應在正文中有所交代,附在通知後面。

寫作特點

會議預備通知是通知中較為特殊的一種類型。黨政機關在召開某些重大會議時會議預備通知由標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構成: (1)標題 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類別“預備通知”字樣組成,一般不宜省略,特別是“預備”二字要標明,以示與其它類型的通知相區別。 (2)正文 預備通知的正文,開關也是受文單位,頂格列出;其次寫發文目的;再接下去寫通知事項。通知的具體事項可分條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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