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會寧縣直機關工委
一負責制定縣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指導縣直機關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
二加強對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配合搞好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對縣直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督促和指導。
四督促、指導機關黨組織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搞好兼職黨務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審查一般違紀黨員的黨紀處分。
五審批縣直機關各單位黨組織的人員組成、領導機構。負責縣直機關黨員教育、培訓、管理和黨的發展工作。
六協調配合做好縣直機關的群團工作。
七承辦縣直機關大型黨建活動。
八承辦縣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縣直機關工委掛機關紀工委牌子。